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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习近平在视察北京工作时提出了京津冀一体化战略,2015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京津冀一体化完成顶层设计,强调在非首都功能疏解、产业转移承接和升级、环境保护和整治、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等方面实现突破。金融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应该成为京津冀一体化的核心推动力量之一。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如何抓住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在助力国家战略的同时,实现自身业务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一个现实课题。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在明确京津冀一体化的定义与内涵,回顾区域经济与金融发展的相关理论文献,尤其是京津冀一体化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京津冀社会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的现状,列举了一体化过程中的有利因素和制约条件,明确了商业银行参与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创新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GS银行为案例,分析GS银行在参与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的创新金融实践,具体包括:(1)创新机构设置,在总行层面设置了专项融资部,成功实现了系统推动;(2)创新合作模式,联手地方政府牵头成立产业基金,实现杠杆效应;(3)创新推出京津冀一体化专项融资政策,明确资金投向重点,把握市场先机;(4)创新金融产品,推出非首都功能疏解贷款等业务品种,为京津冀一体化提供特色服务。上述创新举措,使GS银行获得了丰厚的经济回报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分析GS银行的案例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商业银行创新参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可行性建议,具体包括:(1)创新机构设置,在总行层面构架更高规格的京津冀一体化推动机构,并在机构设置过程中注意兼顾集中原则、客户原则和属地原则,顺利实现系统推动;(2)积极参与跨区域机构联合体建设,在现有金融机构合作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建设京津冀合作银行的畅想,并对合作银行的股权构成、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阐述;(3)优化信贷政策,坚持政策落差的原则、分工明确的原则、利益互补的原则和协同合作的原则,明确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并辅助以专项资金配置,保障政策的落地;(4)加快产品创新,并坚持契合客户的需求,加强产品的管理,并努力与“互联网+”战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