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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融资方式及资本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但银行贷款在企业融资中的比重仍高达70%以上,这表明我国企业融资结构仍严重依赖于银行贷款。因此对企业向银行贷款政策的研究对于企业有重大的意义。早期学者对银行贷款的研究均从银行角度出发,认为银行贷款政策的选择都是银行根据企业状况自主决定的,而没有考虑企业作为一个价值主体对其银行借款债务结构的安排能力。本文借鉴国外的相关研究,认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项目、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以及银企关系状况等信息对选择单个银行还是多元化的银行借款做出自主选择。我们将企业的这项选择定义为企业向银行借款集中度政策,即企业的银行债务结构安排。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借款集中度普遍偏高,2000-2010年当年的借款银行数量为1的公司平均比例为56.58%,也就是说我国上市公司依靠单一银行关系借款的情况较多。不过从2000年的97.36%至2010年的86.34%,借款集中度CCI呈明显下降的趋势,并且平均拥有的银行关系数量也由2000年的1.22上升到2010年的2.57。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保持一个关系银行的同时开始寻求多元化的银行借款来源。本文首先介绍本研究的背景及意义,然后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学习。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已有的相关理论研究,对我国上市公司银行借款集中度进行测算,并对测算结果进行分析。结合我国信贷市场特征、银企关系特征建立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的银行借款集中度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我们的结果显示企业规模越大、资产负债率越高、盈利能力越强则越倾向于分散其借款来源,股权越集中的企业其借款集中度也高,最终控制人性质为国家的国有控股企业借款集中度高于非国有控股的企业,并且国有控股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企业借款集中度的影响因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