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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新农村建设大背景下,本文运用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结合对广西恭城县B村和H村的调查,借鉴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以及文化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对现代化进程中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秩序进行解读,以期达到三个目的:其一就是向人们展示当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秩序内容及其影响下的人们的日常行为;其二是通过观察比较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各种秩序的过去和现在,分析它们的内容及其变化的原因,探索对乡村社会秩序发展演变的正确认识;其三是揭示以恭城县为代表的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社会秩序的形成与发展的独特性和普遍性,探索出西部乡村社会秩序形成的特殊意义和普遍价值。
经过实地调查研究,笔者发现广西恭城县新农村社会秩序内容十分丰富,其中有国家秩序的存在,也有乡村内生秩序,覆盖着整个乡村社会人们的日常行为。通过对这些秩序的内容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内生秩序和国家秩序相互碰撞共同在乡村社会发生作用,同时又都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即恭城生态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由于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受现代性因素的影响,西部乡村社会秩序面临着重大调整,局部的、短时的乡村社会失范存在也是必然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必然存在一些亟待调整和处理的现实问题。
调查结果也表明,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性,该地区新农村社会秩序建设独具地方特性,新农村社会秩序形成方式、内容、效果等都具有恭城特色,形成了著名的“三位一体恭城模式”。恭城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其突出特点表现为以生态建设、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引领的新农村社会秩序的形成,实现了新农村的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和政治文明,实现了新农村社会秩序即社会组织制度、结构体系和社会关系的连续性、均衡性、规律性、稳定性。
简而言之,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新农村社会秩序应该是自然、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的秩序,改变过去单一、封闭、狭窄的秩序结构,实现开放、稳定、文明的秩序结构,并发展有西部少数民族地方特色的新的乡村社会秩序,实现当地人民的福祉、社会的稳定、发展与和谐。
本文研究内容分为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阐明了选题的缘由、意义和背景、从不同学科角度总结了本课题的已有研究成果和对关键概念作了详细解释、具体说明了本课题的研究设计过程;
第二部分结合广西恭城县B村和H村的调查实际对西部新农村社会秩序进行实证分析,分别从社会组织建设、人际社会交往关系、社会文化建设、社会公共事务中的行动秩序、农村社会安全保障制度规范与管理实践、恭城县生态农业社会发展模式等六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和分析;
第三部分从十一个方面分析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社会秩序变迁的启示,主要包括:新型民间组织兴起并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生态农业模式促进了西部新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传统农村社会关系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仍扮演重要角色、社会多元秩序在转型期西部新农村突显、对民间各种制度规范的吸收是西部新农村法治秩序建设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态经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特色产业成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主角、新农村治理的民主化与法制化、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社会秩序重建的永恒过程、西部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足、政策实施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是西部新农村发展模式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四部分是对研究结论进行了一般的概述以及对本课题研究不足的说明和自我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