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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演作为一种筹募善款的形式在1912-1927年间十分流行,其兴起与政府权力的式微、近代工商业的发展、新阶层的崛起等因素密切相关。突破血缘、地缘限制的新型民间社团,由新兴社会阶层组织,拥有较为完整的规章制度,自愿参与,自主活动。新型民间社团举办义演,因其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了大批民众前往观看。以“寓善于乐”为理念的义演,既促进了近代中国民众慈善意识的觉醒,助力了慈善思想的进一步传播,又开拓了近代中国的慈善事业,丰富了慈善活动的内容。1912-1927年期间,随着民族危机加深、近代工商业的发展、民众社会责任感的增强,以及政府对民间结社政策的放松,新型民间社团在这一时期蓬勃发展,数量多、形式多样且异常活跃。参与慈善活动、进行慈善行为是新型民间社团的重要活动内容。义演是其筹募善款的重要形式,在慈善救灾和社会救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然灾害的频发、社会动荡不安、政府权力的式微,民间力量在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然灾害发生后,面对遍地嗷嗷待哺的灾黎,民众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心系灾区,关心灾民。新型民间社团力量较之个人更具优势,它们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救灾活动,形式新颖的义演颇受欢迎。1917年直隶水灾、1920年华北五省旱灾是这一时期最为严重的两次自然灾害,灾害发生后,新型民间社团积极组织救灾义演,这一行为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它有利于缓解灾情,救助灾民,维护社会稳定。各类报纸对这一行为的大量报道,提高了举办义演社团的社会声誉,吸引了更多的新型民间社团举办义演活动,同时也提供了渠道,吸引了大批民众前往观看,奉献爱心。这样就使得义演广泛出现在救灾活动中,成为筹募善款的一种重要形式。除救灾义演外,新型民间社团还时常举办义演助己、助学、助医等。新型民间社团义演以其新颖的形式,在慈善事业中迅速流行开来,扩大了民间慈善活动的规模,丰富了近代慈善事业的形式,深化了民众参与慈善事业的力度,促进了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研究新型民间社团义演,对探究国家与社会在社会建设上的互动、了解近代中国慈善事业及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概况等均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了解近代中国民众的娱乐和消费等观念,深化对近代中国社会文化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