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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叶以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科技中介机构作为连接科学技术与现实生产力的“纽带”便应运而生。科技中介机构以技术为商品,以推动技术创新、技术转化和流通为目的,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在技术转化过程中的“桥梁”作用,促进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我国科技中介机构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相关规范缺失,运营机制不健全,相关法制不完善以及市场监管错位等,都严重制约着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本文立足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特定背景与现实状况,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尝试从法制视角探讨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需要的法制支持,提出了具体的法制对策,以期为促进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做出微薄贡献。全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简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目的,意义,研究综述,方法等。第二章介绍了科技中介机构的概念,科技中介机构的特征和功能,并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分析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与法制保障的关系。第三章分析了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现状,并指出我国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中存在的规范科技中介机构的法律缺失,保障科技中介机构运营的法制不健全,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激励机制不完善和科技中介机构监管错位等四方面的问题。第四章介绍了美、英、日、韩等国科技中介机构法制规定,并分析了这些国家在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方面的规定,以及所带给我们的启示。第五章针对我国目前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存在的问题,从健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立法体系,完善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科技中介机构监管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法制对策。最后结语部分简要总结了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法制对策,并对我国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前景作了简短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