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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信息通讯革命的不断演进以及物流运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产品的生产过程逐渐拓展到全球范围,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逐渐形成。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其可以借自身比较优势参与到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通过学习转化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共享全球化所带来的红利;而对于发达国家而言,通过主导全球价值链能够获取更为丰厚的全球分工红利,但也可能面临自身先进技术被模仿的风险。因此,建立适宜本国经济发展水平需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为了新时期各国对外竞争力形成的核心之一。 本文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变动展开,将知识产权保护变量引入Long et al.(2005)产品内分工模型框架中,分析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变动的影响。研究发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地位变动存在非线性关系,是溢出增强效应和竞争加剧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基于Ginarte& Park(1997)所提出的反映名义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GP指数,考虑各国执法水平和各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敏感度,构建了国家-产业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指数。在Wang et al.(2013)贸易增加值核算框架下,本文分解了双边贸易流量,测算了各国行业层面的价值链分工地位指数和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利用1998年到2011年35个国家和地区14个制造业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基于基准模型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国别类型以及要素密集度验证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所存在的行业异质性,并运用面板门槛模型从贸易开放度、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和制度质量三个维度验证了知识产权保护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地位变动所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其中,贸易开放度和全球价值链参与度为双门槛,制度质量为单一门槛。最后根据影响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变动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作用效果的众多因素为中国制定相应政策提出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