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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羁押措施容易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因而在人权受到普遍关注的当今社会,各国都对审前羁押措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我国的审前羁押尚非独立的刑事强制措施,在适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人权保障为视角,介绍我国审前羁押的现状,并与国外成熟立法进行比较分析,找出我国审前羁押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完善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审前羁押概述,包括审前羁押的概念、性质、目的及其基本原则。本文将审前羁押界定为:在公诉案件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禁到法定场所的一种强制措施。审前羁押措施具有强制性、预防性及惩罚性,立法目的是为了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从国际规则及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制定审前羁押制度应符合一定的原则,如羁押法定原则、比例性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司法救济原则。
第二部分,审前羁押中人权保障问题的源起。审前羁押与人权保障之间既有相互促进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冲突。从相互促进作用来看,人权保障有利于规范审前羁押,而审前羁押又有利于实现人权保障。但是,审前羁押与人权保障是一对天然的矛盾,两者冲突的存在是必然的。审前羁押的普遍化、审前羁押救济机制不健全、惩罚性适用羁押措施,都是审前羁押与人权保障冲突的重要表现。
第三部分,国内与域外相关规定之比较分析,包括审前羁押的国际人权标准与各国有关审前羁押规定之比较分析两部分。审前羁押的国际人权标准体现在对被羁押者赋予的基本权利上,如不受任意或非法羁押的权利、及时获悉羁押理由的权利、及时接受司法审查的权利等。本部分在比较分析一节,通过介绍国外较为成熟的规定,分析我国审前羁押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人权保障视野下我国审前羁押制度的构建。在坚持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理念基础上,通过建立程序独立的审前羁押制度、建立审前羁押阶段的辩护制度、完善审前羁押的审查救济制度,来实现审前羁押阶段对人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