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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建国伊始就开始着手对外经济援助项目,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外劳务合作打下了基础。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了真正意义上劳务输出。我国的劳务输出是在对外经济合作的框架下进行的。由于我国不谋求将自己的就业压力转嫁他国,所以,我国的劳务输出被统称为对外劳务合作。而外派劳务则成为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外派劳务数量上不断增多和外派领域、地域的扩大,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日显重要。政府与学界对此问题应予以充分关注。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外派劳务概述。2009年商务部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派劳务作出了明确定义。外派劳务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但它与诸如职业介绍、国际承揽、自然人流动等概念存在交叉重合,故有必要对之加以区分。与世界上其他劳务输出大国相比,我国的外派劳务既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不足,我国应充分借鉴它国的经验发展自己的外派劳务事业。第二部分为我国外派劳务人员法律保护的必要性。我国外派劳务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损害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不断发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竞争力,也体现出我国政府关注民生和承担责任的程度。故而,注重对外派劳务人员的法律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三部分为外派劳务人员法律保护的完善。外派劳务人员的法律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涉及多个法律部门、多方利益主体,还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而外派劳务人员的工伤损害赔偿问题是该方面的重点与难点。为充分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建立和完善对外劳务合作中的工伤保险制度,遏制“非法中介”,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增加外派企业相关法律义务。除实体法之外,还应在程序法方面对外派劳务人员予以特别保护。本文分析了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形成原因,并提出了解决此问题的一些法律对策。希望能对加强我国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有所裨益。但由于该选题具有较强的实务性,且实证资料较为缺乏,相关研究成果不多,都给论文写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希望能够得到各位的理解和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