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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源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与政策。中国的现代化不单是工业的现代化,城镇的现代化,更是人口的现代化。其过程的实质是以农业人口进入城市为主要方式消灭城乡二元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历史进程。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非农业产业和城镇转移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又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从世界各国发展的规律来看,农业人口进城务工,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生产、生活方式从乡村转向城市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经之路。中国无疑也会经历相同的过程,但却不一定是同样的路径。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庞大,且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城乡二元化政策,要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就必须认识其必然性和长期性,把握其特殊性、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农业转移人口这一特殊群体应运而生。工业化的发展与户籍制度的松动为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创造了就业条件与制度条件。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劳动效率与生产效率得到了提高,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加之不断深入的改革日渐打破城乡壁垒,使农民走出农田,走进城市成为可能。“农业转移人口”就是以这样的逻辑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实际上是二元结构矛盾的长期积累,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的集中释放。从1978年至2015年,我国的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增加到7.5亿。城镇人口总数和城镇空间布局已经基本迈入初级城市型社会行列。社会的基本格局和社会管理体制都因农业人口的转移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革。本文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历史、现状及其相关重要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化的梳理,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推力与拉力进行了分析,据此提出了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市民化的政策与路径建议,并以此为主要研究目的。基于上述研究任务与研究目的,本文采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与西方经济理论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政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深入研究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政策的静态、动态的特征与问题。主要研究框架及内容如下: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理论阐释。这部分分别从马克思非农化理论、城乡二元化理论和产业结构理论等角度对农村劳动力迁移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论述了马克思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研究。从城乡二元理论和推拉理论角度对劳动力迁移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本文涉及到的概念与类型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为本文的后续研究与应用奠定了理论基础。二是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状及与城镇化的关系研究。这一部分主要力图说明和解决两个基本问题:第一,通过回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历程,分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的制度根源及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状;第二,阐明我国城镇化内涵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系。三是分析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应制度安排与政策。探索消除阻碍市民化进程的深层次体制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就必须打破城乡分制、消灭城乡差别、统筹城乡发展。同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此外,还要消除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思想障碍,促进其融入城市,全面顺利地推动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四是基于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的立足问题,对农民的财产权益保障进行了分析。主要通过对法律、法规和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现状进行了梳理。同时,指出了耕地、宅基地与房屋产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益。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而土地上面的房屋归个人所有,这种房地分离的状态,使得农民财产权益是不完整的,因此导致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民的房屋等重要财产无法自由买卖和交换,进而从财产保障方面严重影响了市民化的进程。五是基于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的发展问题,对人力资本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人力资本的提升对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其中效果最明显的是教育与培训。本章中,笔者运用经济学方法对农业转移人口接受培训的成本与收益进行了分析,研究了企业不愿承担培训费用的原因及政府提供补贴的必要性等问题。六是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笔者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总结了我国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一历史进程中所主要遵循的四个原则。在此基础之上,研判了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所应起到主导作用的原因,并就此对政府政策出台提出了审慎的建议。同时,分析了财产权益保障政策是诸多政策中的关键,教育政策则对于人口转移路径有外生性引导向内生性引导的重要作用。最后根据理论分析与政策分析的结果,探讨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可行性路径,并为政府提供了较为切实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