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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保险监管法律中包括了很多具体的数值规定,比如偿付能力额度、资本金要求以及许多准备金的提存比例要求等等。这些规定的严格实施是进行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途径。但是,上述各种规定基本上都是依据经验制定的,没有经过严密的证明和检验,还有待用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数据进行验证。本文的目的就是检验中国各种保险规定中具体的数值规定。由于寿险业和非寿险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险种,所以本文主要是对非寿险保险业进行了分析。 本文检验了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系数,最低资本金要求,准备金的提存比例,经营规模的限制,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存比例等等。除此以外,中国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实际资产的认可系数,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的制定等等,本文也将在这些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最后,还要分析目前影响中国非寿险保险业偿付能力的各种因素,分析各种风险暴露的程度,为决策机构和保险公司提供有理有据的参考。 本文共六章,分别从不同的方面讨论了中国非寿险保险市场有关偿付能力的问题,从而实现了上述研究目的。第一章详细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思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整个论文的结构框架。 第二章首先介绍了偿付能力的基本概念,影响偿付能力的各种因素,影响途径等。然后介绍了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即英国型、美国型和原日本德国型。第三节介绍了典型国家和地区对偿付能力的监管方法和特点,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英国的保险业历史悠久,代表着一种宽松的监督风格。中国偿付能力额度的计算公式就是借鉴了英国的做法。本文就英国目前偿付能力监管的各种措施作了详细的介绍。美国的保险业也比较发达,其保险业的监管措施也比较先进。美国的保险业监管属于多层次的监管,既管费率、险种的设计,也密切注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动向。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