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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从总体性社会向个体化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社会日益分化,总体性社会机制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社会的分化与流动以及个体对自由和权利的追求,促使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变化。个体开始逐渐的从国家和集体的覆盖下脱离出来,获得了自由的身份以及更多的自主性。个体的自我意识凸显出来,人的生活轨迹就是一个自我书写的过程,个体为自己的行为方式负责,标准化的人生崩溃,个体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往往会突破以往的规范性方式,因而一种新的关系形式出现了。现代社会的个人往往以工作建立与社会的联系,在工作关系方面,这种全新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与单位组织的关系;二是单位内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本文以定性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主要采用了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两种方法,在资料收集过程中以观察为主,加以访谈法和文献法。以一个伪装者的身份进入到ZY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观察,重点考察了在社会向个体化转型时期,律师事务所内律师个体与事务所之间以及律师个体之间发生的关系性变迁。通过分析发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从身份控制转变为一种契约性的劳动关系,单位对个体的控制力被削弱,个体对组织的依赖性减弱,自主性增强;随着律师职业化的发展趋势,律师的从业选择有了更多的可能性,经济而不是政治的力量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律师的工作方式流动性加强;官僚体系逐渐的被市场经济的经济阶层取代,个体对生活的关注点也从政治层面转移到了经济生活层面,律师事务所内结构形式由官僚等级化向扁平化发展,个体为自己而负责;个体也因分工后越发的相互依赖使得律师之间关系更为和谐,与当事人之间更加平等。这种关系性的变化体现出了社会转型期个体对自主性的要求,但是,自由是一种制度性推动的结果,个体从传统的工作关系中解放出来却再一次走入了市场的束缚之中。个体始终面临着系统结构施加的压力。个体与社会连接颠覆了传统的关系形式,工作成为了这个桥梁,因而自主的人生随时都可能因为工作的变动而破碎处于一种自我的缺陷之中。没有了统一化标准的个体要想在社会中获得一个位置就必须更加的努力。因此公共生活是必要的,涂尔干对于社会整合的未来是乐观的,而律师自发的成立了专业校友会,就是在实践中迎合了涂尔干用职业团体来实现个体之间的社会连接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