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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关乎国计民生和社稷安危,一直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维稳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即新旧社会矛盾频繁交汇的时期,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增长不可避免,地方政府的维稳压力大为增加。由于利益分化严重、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政府治理体制性障碍等因素的影响,社会矛盾和冲突很难在体制内得到有效解决,迫使民众只能诉诸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体制外的解决渠道,而地方政府处置此类事件的方式大多趋向于简单化,“严控型”和“绥靖型”两种维稳方式是其中的典型。不可否认,“严控型”和“绥靖型”维稳方式在实现资源的快速调控和有效整合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在民众利益诉求多元、权利意识高涨且通讯发达的今天,地方政府维稳继续依赖强制性的行政压制或无原则的退让妥协,不仅不能从根本上消解矛盾和冲突,反而可能因其突破法律底线和制度框架而引起更加激烈的反抗,久而久之,会使得社会正义被破坏、官民矛盾升级恶化、维稳工作内卷化、法治权威下降,逐渐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地方政府维稳既有思路和处置方式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路径,本文将地方政府维稳方式的形成机制归为以下几点:在历史层面上,一是“官本位”的文化延续,二是阶级斗争遗留的敌对思维;在现实层面上,一是底层社会不满情绪弥漫,二是刚性的稳定观适得其反,三是压力型维稳机制难解矛盾,四是体制内民意表达渠道不畅,五是现代公民社会发育不足。为推进地方政府维稳方式的转变,探求一种灵活高效的动态处置机制来达到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的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本文从观念更新、制度创新,法制建设三个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从根本上实现地方政府维稳方式的转变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更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多管齐下,多头并进,多策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