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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WTO多哈回合(Doha Development Agenda)的谈判陷入僵局,多边贸易的发展势头受到严重阻碍。许多国家开始着手调整内国对外贸易政策,转向探索发展区域经济合作之路。其中,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因其以WTO基本义务为基础、易达成、涉及领域广等特点而成为众多国家的首选。很多国家都将其外贸策略重心向签订双边FTA倾斜。在这股全球的双边自由贸易热中,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签订双边FTA而促进了内国经济的增长,从根本上克服了多边贸易体制带来的牵跘。然而,截至2008年4月1日,我国共签订的7个双边FTA中,对象国是主权国家的协定仅有两个:《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和《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且前者在签署的动因上,政治因素占相当的比重。由此可见,我国的双边FTA进程是相对滞后的。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我国不可能永远游离于双边贸易体制之外,顺应历史潮流,大力发展双边FTA对我国已是大势所趋,同时也是势在必行了。鉴于目前全球双边FTA发展迅速,加强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法学研究,对我国发展双边自由贸易有着相当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国应该尽快融入双边FTA潮流之中,学习、借鉴他国先进经验,建立、完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制度,使之成为刺激内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法律制度。本文试图通过运用实证的方法、对比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以及演绎的方法对双边FTA进行深入的分析。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双边FTA的概述。在介绍双边FTA定义的基础上分析了双边FTA的特点、原则和机制,指出:新兴的双边FTA以WTO基本义务为基础,是对WTO多边体制的补充而非破坏。同时,对双边FTA的产生、发展及趋势进行介绍,便于全面的把握双边FTA的实质。第二部分是对双边FTA与WTO之间关系的阐述。首先是根据WTO的条文规定来介绍双边FTA在多边体制下得以存在的基础。重点介绍了GATT第24条、《关于解释GATT1994第24条的谅解书》、GTAS第5条、发展中国家授权条款的相关条文,以期证明双边FTA在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下具有合法基础。接着,以双边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为切入点,分析了双边FTA与WTO的冲突与协调,指出,正如双边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关系一样,双边FTA与WTO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第三部分是对双边FTA制度的介绍与分析。在对双边FTA的制度进行概述的前提下,从当今世界南北矛盾的角度将双边FTA划分为了南—南型双边FTA、北—北型双边FTA、南—北型双边FTA,并对每种协定的特征性制度进行了介绍。最后,对当今双边FTA的基本制度:货物贸易制度、服务贸易制度、投资措施和其它相关制度进行了介绍和评述。第四部分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智利—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与《墨西哥—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制度进行了分析。对于《智利—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在介绍协定签订概况和制度安排的基础上,指出《智利—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在制度安排上仿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这对我国日后同东盟国家签订双边FTA具有借鉴意义。同时我国应该仿效《智利—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机制,在双边自由贸易发展进程中注重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保护机制的构建。另外,其投资部分的“棘轮条款”对我国以后通过双边FTA促进贸易自由化也具有借鉴意义。对于《墨西哥—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实证分析,在介绍协定签订概况和制度安排的基础上,指出墨欧协定是典型的南—北型FTA,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对我国就有启示作用;其次,它适合发展中国家的循序渐进开放模式对我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则立足我国现实情况,在阐明我国发展双边FTA重要性的基础上,从我国双边FTA的现状出发,对已签署的双边FTA具体制度进行了介绍。之后,在肯定我国双边FTA取得一定成果的前提下,以《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为例指出了我国目前双边FTA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前面所述的问题对我国发展双边FTA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