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与乡镇体制改革的缓慢进展导致乡镇面临突出的治理问题,经济发达镇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在管理体制上一直沿用传统的基层政权体制,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愈发凸显。在乡镇机构编制有限的情况下,怎么拓展治理能力,提升治理效率,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诸多项目中,综合执法改革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为政府基层治理创新提供支持。河南省经济发达镇X镇立足本地实践,通过创新方式,积极整合有效资源,在机构限额内,组建综合执法局,摆脱了“向上要编制,向下设机构”的传统政府发展思维,建立了更加简洁高效的治理模式,提升了基层政府管理的标准化和精细化,满足多元化的社会管理需求。本文基于基层治理理论,以SCQA(背景-冲突-问题-答案)模型进行案例分析,综合运用文献分析和案例研究法,探寻河南省经济发达镇X镇综合执法改革的背景和实施,即在发达镇政府“权小责重”的情况下,通过综合执法改革,发达镇政府获得了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财政自主权,增加了15个编制,组建综合执法局,增加镇政府行政执法力量,破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难题,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社会满意度。但是在改革实施过程中,通过调查研究也发现一些显见问题,比如综合执法局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执法部门权责划分不清晰,执法人员短缺及人员身份多管理难度大,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究其根源,主要在于综合执法是一个新生事物,合法性没有问题,但是缺乏法律上的授权,对执法人员物质激励不充分,社会监督不健全,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基层自治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的。通过分析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快地方立法、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和物质激励机制等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推进基层自治等建议,为其它乡镇提供可以借鉴推广的改革经验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