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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以泰安市盲童学校为例,研究盲生的自尊状况,并深入探讨其影响因素。[研究被试]盲生组:泰安市盲童学校盲生(8到18岁)80名,其中,男生56人,女生24人;全盲生31人,低视力49人。对照组:泰安王家庄子小学和泰山现代中学明眼生80名,其中男生54人,女生26人。[研究方法]研究一:自编访谈提纲,对盲生进行半结构化访谈,以质的研究方法分析盲生的自尊结构,探索影响自尊的因素。研究二:以Rosenberg自尊量表、父母教养方式问卷(EMBU)、社会支持量表为工具,测查盲生自尊水平,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1、盲生自尊水平明显低于明眼生的自尊水平。2、盲生自尊结构可归纳为才艺特长、形体外貌、同伴关系、社会适应、家庭关系、学校、情绪稳定性和生理健康等八个结构内容。生理的缺陷使得盲生在社会适应上比明眼生更为困难,故本研究特别强调提出了社会适应这一结构内容。研究发现,盲生在社会适应、同伴关系、生理健康和情绪稳定性四个维度上自尊水平较低。3、父母教养方式、社会支持、视力状况、是否有过普通学校就读经历和负性的生活事件(遭受侮辱、嘲笑、人际关系受挫)是影响盲生自尊的相关因素。盲生所获得的主观支持与父母“情感温暖与理解”对盲生自尊水平有积极的影响。父母的“过度保护”、“过分干涉”对自尊也有积极的影响,但是这种效应有待于考证。过度干涉、保护的父母往往过度代劳,使得盲生过多地依赖他人,缺乏责任感,盲目自大,出现高自尊,然而,父母的过度干涉、保护是不利于盲生自尊的长远发展的。4、低视力学生的自尊水平比全盲生自尊水平低,原因可能是,相比全盲生,低视力学生借助微弱的视力,更多地感受到明眼人对自己的态度,而明眼人对盲生的态度大多是消极的,低视力的学生更多地感受到这种消极的态度,进而对自己做出更多的消极评价。有过普通学校就读经历的盲生的自尊水平低于未在普通学校就读过的盲生的自尊水平,这可能是由于78.125%有过普通学校就读经历的盲生为低视力学生,而低视力学生的自尊水平相对较低;盲生在普通学校遭遇更多的负性事件,有更多的负性情绪体验,对自己持否定的态度,进而消弱了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