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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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曰:“法者,定分止争也。”这意味着法律存在的意义即通过执行依据的顺利执结以达到终止纠纷的效果。但现如今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很多因执行依据导致纠纷无法解决的情形。并且此种执行依据不能正常执行并非因当事人没有可以提供执行的财产等因素所导致,而是由于执法依据本身具有瑕疵。尽管我国对于执行依据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但因为司法实务中民事执行依据无法执行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现行的处理方式不能很好地解决该实际问题。因此,本文通过检索相关样本案例,运用实证分析法,以民事执行依据不能强制执行这一现象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深入分析探讨执行依据的立法以及实践现状。并对检索出来的样本案例进行类型化,梳理出司法实践中执行依据不具有可执行性的表现形式,辅之以相关的理论文献,进一步分析各类型的形成原因,最后采取多元化救济途径以期更具针对性地解决这一执行难问题。本文近三万多字,由引言、正文、结语三个板块构成,其中正文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即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现状分析,旨在阐明研究我国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问题的必要性。该部分通过梳理我国现行法以及《强制执行法》草案对执行依据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中不具有可执行性执行依据的相关案件数据,对我国当前执行依据的立法以及实践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第二部分,即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表现形式,通过以关键词检索的方式,对相关样本案例进行类型化实证分析,分别从民事执行依据不明确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下导致执行依据不可执行两个思考维度,探究司法实务中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表现形式。第三部分,即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原因分析,这一部分实质上是对上一章民事执行依据在实践中不能执行情形内容的延展。基于实务案件中出现的因执行依据导致不能执行的具体情形,通过阅读大量的参考文献,分别从立法层面、立案阶段、审判人员以及执行程序等多个视角研究分析出我国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形成原因。第四部分,即我国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解决路径,该部分内容以事前预防与事后应对两个路径对执行依据不可执行问题提出救济方案。分别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法官在立案及审判阶段运用释明权、审判阶段审判人员加强执行意识以及发挥执行机关在执行争议解决中的作用等方面提出相应对策,力求从根源上解决我国民事执行依据不可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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