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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解决已经是刻不容缓的问题。世界各国尤其是工业发达国家对环境问题解决方法的探索也日趋成熟,并逐渐达成一种共识——将环境因素融入到其他政策之中,是积极进行环境保护的有效方式之一。 环境政策整合原则(Environmental Policy Integration,EPI)就是将环境因素纳入到其他政策的制定、执行过程中,通过正确处理环境、经济及社会之间的关系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欧盟在环境政策整合原则的落实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欧盟政府在宏观层面为保障环境政策整合原则的落实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如对环境政策整合原则作出政治承诺以提高其地位,对行政机制进行完善,并用多种环境政策工具引导规范成员国的行为,建立事前评估与咨询机制,监督与交流平台等,使欧盟环境政策整合原则的落实过程成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 欧盟为了评价欧盟环境政策整合原则的落实情况,构建了欧盟环境政策整合评价框架。欧盟环境政策整合评价框架通过对落实过程中政府承诺、行政文化和实践、事前评估与咨询机制、环境政策工具的运用情况及监督与学习情况五个关键环节的评价来及时发现环境政策整合原则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偏。同时此评价框架考虑到环境及社会对评价体系的影响,将这两种因素视为与评价体系的相互作用因素,这种内外部循环式的评价方式更加丰富了环境政策整合的评价内涵。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将面临着欧盟等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我国落实环境政策整合原则也是十分必要的。面对我国环境政策整合原则存在的“落实难”、“监督难”等问题,主要从立法、机构组织改革以及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方面进行了借鉴,逐步建立一个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法律为保障、落实为目的,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环保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