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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的扩张是现代行政法发展的基本状态,而公民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行政权对公民自由的干预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行政权对公民自由的干预的适度性的研究就成为行政立法和行政管理的重要范畴。随着我国公众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公民对消费品质的追求与行政管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何解决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成为行政管理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汽车限购政策为视角,讨论行政权对公民自由干预的适度性,进而探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平衡,以期明晰行政权干预的限度和公民在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目前,我国汽车数量越来越多,给人们出行提供了诸多便捷之外,也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空气污染、燃料短缺等多种城市问题也日渐突出,特别是日渐严峻的出行难,已经使得“堵车”变成了“堵心”,民众对政府的交通基础设施日渐不满,在这样的背景下,已有上海、贵阳、广州、北京、杭州、深圳、天津七个省市出台了汽车“限购”政策,旨在解决上述问题。汽车限购政策出台后,公众对该政策的评价和意见各异。汽车“限购令”实质上体现了行政权和公民自由之间博弈。本文作者就以汽车“限购”政策为视角,采用规范分析、文献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行政权力干预公民自由的法理依据、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进行阐述,并分析汽车限购政策的效能、讨论其合法性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应的救济途径。本文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以汽车限购政策为视角,从法学角度分析该政策中的利弊,在国内研究中属于少有的角度,因此视角新颖。关于汽车限购政策,国外很少先例,跟着笔者进行外文文献的梳理,只有新加坡实行了汽车限牌制度,当地人称之为“拥车证”,这项制度已经实施了二十多年,结果是拥车证的价钱越炒越高,形成了有车人和无车人的明显社会差距,城市道路拥堵、停车场不足等情况愈演愈烈。通过对现有的文献资料进行比较,可以把本文的创新之处归纳如下:第一,研究的内容新颖,针对时下正在施行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展开研究,第二,从研究的思路上来讲,从“行政权与公民自由”关系的角度来解读汽车“限购令”,是一种全新的研究进路;第三,从研究方法来讲,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第四,就汽车“限购”,并对其所折射出来的存在于社会管理中的权力干预的界限这个问题进行界定分析,提出建议;第五,试图就抽象行政行为过度干预公民自由权利的救济途径进行新的研究。汽车限购政策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合法都决定着该政策的权威性和合法性,而该政策实际社会效果又决定着该政策如何进一步完善。除了以上法学理论意义以外,本文将分析汽车限购政策对我国汽车行业产业的影响,以及对公众生活的实际影响,从而分析其对经济发展、管理等的影响。因此,本文研究兼有理论研究和社会实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