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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我国审计制度中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企事业单位领导责任,增强政府公信力、预防腐败、打击腐败,建设高效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国的任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从1983年恢复建立审计制度后,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创建和发展起来的,从政策文件到最终立法的过程经历了近20年时间。在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常态化后,这种有效手段已经成为我们抵制某些领域腐败现象的重要方式。在未来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将有效的促进高效廉洁政府建设。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是维护司法公正性的重要部门,加大对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更有助于我国法律公平性和正义性的全面实现。2012年以来党中央先后颁布实施八项规定、反四风等廉政新规定,形成了全国上下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新局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将经济责任与领导责任结合起来的审计方式,能够更加直观的去反映领导干部的思想和作风问题,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成绩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本文第一章对文章的写作背景及意义进行了阐述,第二章是本文的文献综述部分,第三章从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开始着手,通过对法院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方式以及形式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发现县级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以案例的形式具体展现了县级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及思路,最后第五章在前文理论及案例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法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对策,对以后法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研究成果已经较为成熟的今天,而法院系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研究还处于一个相对滞后的阶段,因此开展此次研究对于推动法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一定的作用。由于目前对于法院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成果还较少,研究面较窄,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研究理论体系。本次论文撰写过程中,所能借鉴、参考的文献成果较少,不利于开展系统化的研究,这也就造成了研究的层次尚浅,无法形成独立的研究体系,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尚有深入研究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