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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整个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平稳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金融行业改革发展进入深水区,银行体系的转轨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变革阶段,中央十分重视对于金融风险的底线思维,照搬西方商业银行理论的模式已然不适合现阶段商业银行的发展,研究中国近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深入研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相关理论,深化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创新,改进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健。从中国通商银行成立(1897年)开始,中国近代商业银行便尝试建立内外部的风险管理体系,一直到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开始为止,中国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历较大的进步。一方面,由政府和银行公会主导的外部监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从毫无效力到有少许强制力的过程,伴随商业银行由自由发展到官办化的趋势,整个外部的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然而其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另一方面,在商业银行内部,部分商业银行细化自身风险管理,以制度化的规章制度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强化资本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其自身的安全性。本文以近代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为研究对象,以商业银行内外部风险管理切入点,从政府监管、内部管理、银行公会为研究重点,并探究彼时银行风险管理的特征,具体内容分七章加以研究。第一章为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目的,对现有文献进行了整理和论述,进一步阐述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提出了自身的创新和不足,最后对本文的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做了阐述和界定。第二章主要介绍中国近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背景的变迁。自鸦片战争起,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近代工商业的发展为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华资新型银行在发展中,遇到内忧外患,军阀混战、风潮不断、外资银行挤压,发展过程经历了很大的曲折。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华资商业银行在夹缝中生存,具体外在表现为中国近代商业银行的高倒闭率,商业银行经历了大发展和大倒闭潮并存的情况,新商业银行雨后春笋般成立与大量银行倒闭并存。部分经营较好的华资商业银行在夹缝中发展壮大,并逐步成为中国金融系统的核心。第三章为近代中国商业银行的政府监督管理。近代中国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虽然经历了一个由初创到不断增补的过程,但其监管效果较为有限。监管机构方面,从晚清时期的度支部,到北洋政府的财政部,再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金融监理局和中央银行,监管专业化和精细化经历了长足进步,但风险防控目标受政府意愿影响较大,监管效果难以保证。监管法律方面,法律体系整体上逐步改善,但由于强制力较差,监管效果不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于商业银行出现官办化,政府对银行的管控力度得以强化,政府逐渐取得银行监管的主导权,但其监管目标是货币的发行和满足财政需求,整体背离了监管初衷。政府监管虽然整体上效果有限,但仍不可否认对金融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第四章对近代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进行阐述,是整个论文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管理、资本管理、内部资产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四个部分。近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进行组织机构设置和制度化管理增强内部控制;二是强化人员准入机制建设以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在资本的管理方面,近代华资商业银行成立伊始,其资本金明显较少,且存在明显的实缴不足、官办大于商办、增资不实等问题,但总体而言,华资商业银行资本金经历了较快的增长,表现出其抵御风险能力的加强。在内部资产经营的风险管理方面,近代经营较好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信用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的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信用贷款的客户的准入调查,依托内部客户识别和外部的中国征信所进行风险研判,并定期追踪信用情况,防范风险。二是在风险补偿方面,加大抵押贷款比例,重视押品管理,防止放款抵押物悬空,影响资金安全。市场风险方面,主要以制度化管理、分散化投资等方式进行管理,降低相应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主要通过存贷比指标评价了彼时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探究彼时的除银行公会的共同准备金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救助以外的行业内互助,其超越狭隘的民族主义的互助均为彼时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章为银行公会的自律管理。由于近代中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的不尽人意,商业银行除了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建设外,特别加强了行业公会的建设,以应对内外部风险。随着银行公会的建立和渐趋强大,在近代中国早期薄弱的政府监管体系下起到重要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在外部甚至主导了整个银行业的监管,并推动了政府监管的进步。银行公会作为独立第三方组织,对商业银行的资本互助、紧急救援、机构设立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由于银行官办化,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整个监管体系逐步纳入政府主导之中,行业公会的监管作用渐趋弱化。近代中国银行监管呈现由点到面,由浅入深,曲折发展的过程,行业公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六章从宏观层面分析了近代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特征。近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政府监管、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其主要对预算约束线或无差异曲线进行了优化,从而提高了福利水平,取得了帕累托改进。在路径选择方面,其基本上是以诱致性变迁进行的,其变迁路径以点带面,在适应近代中国彼时国情基础上发展而来,具有理论上的科学性和时代的独特性。究其风险指标来看,也恰恰暗合上述观点。其微观指标表现较高,而宏观指标则相对一般。第七章总结全文,对近代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行探究,得到了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微观管理应更加关注内部控制,提升商业银行管理效率。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建立是防止风险的重要保障。在近代中国,商业银行虽然建立起基本的管理制度,较之前传统的钱庄、票号取得巨大的进步,但其细化程度仍不够。纵观近代中国商业银行,发展较好的二十八行制度化管理,包括岗位职责制度管理、业务操作制度管理、信用放款制度管理、人员制度管理等均较为详细且执行较为严格,但新业务的制度跟进相对较少。现如今,金融市场瞬息万变,作为经营杠杆行业的商业银行,更应该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减少人治,提倡法治,不仅可以减少操作风险,也可以更好的降低道德风险。二是宏观管理应更加精细化,更加强调主体责任和强制力。一方面,外部监管建设应更加明确主体责任和管辖范围。近代中国金融业监管主体经历了度支部、财政部的单头监管,发展到金融监理局、中央银行的双头监管,总体进步显著。然而,近代监管主体独立性存在较大不足,对彼时的金融业监管缺乏客观、公正、全面的管理。当下,我国应明确一行两会的监管主体和职责边界,统一协调各个领域的交叉问题,做到各司其职、有机结合、统筹管理。强化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体功能定位,协调“一行两会”之间的关系,尤其以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之时,可统一思想,避免利益之争,各自为政。另一方面,制度建设应更加细化,管控强制约束力应持续增强。近代中国,虽然《银行通行则例》、《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监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权利,但多数仍属于建议、指导性管理,而非强制性要求,其权威性和约束力较差。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监管行为往往落至空白,监管要求难以落至实处,微观防风险、宏观调结构都将不复存在,因而导致近代监管失效,风潮频发、银行倒闭居高。现阶段,在我国强政府、强监管、法制化的阶段,金融监管机构“一行两会”充分构建了多层次、高效率的监管体系,加强“一行两会”国家强制性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三是中观管理应保持行业自律组织的独立性。近代中国,行业自律组织——银行业公会在共同对外发声、行业互助、行业自律约束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当时羸弱的商业银行监管注入新的活力和气息,对彼时商业银行发展壮大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现阶段,中国银行业协会充当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但其主管单位却为银行业直接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导致其独立性较差,与监管部门思想、业务具有高度重叠,无法真正发挥从基层中来,到基层中去的自律管理。而行业自律组织,应该独立于监管的第三方行业协会,这样有利于组织更接近业务实践,与商业银行沟通更加通畅,从而更好、更早的发现问题、共同应对。本文的创新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研究方法的创新。在中国近代银行史的研究中,制度经济学方法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是较多的选择之一,而以风险管理理论作为研究基础的,在中国近代银行史研究中比较少见。以福利经济学探求近代银行风险管理演变特征,也是一个崭新的方法。因此,以新理论研究银行史,研究方法的创新将为文章提供一个崭新的视角。二是研究领域的创新。迄今为止,对近代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明确将近代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作为主题,对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研究,将中国近代银行史从历史宏观角度、史实角度扩展到内部管理、风险管理角度,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更深入的视角单独加以研究,以期对中国近代商业银行史领域的研究做出积极贡献,对今后该方向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三是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从风险管理角度对近代商业银行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并对其效果进行了评价。从研究视角来看,目前学界较少涉及相关领域;从研究成果来看,已知的研究成果均未对近代银行进行全面、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的研究。因此,以新的研究视角探求近代银行,是本文一个重要的创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