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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源于美国,独立董事制度在美国有着成功运行的经验,并且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及。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一直重视对国外成功经验的学习和借鉴,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已经作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信息披露水平的手段在上市公司中得到了普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缺陷。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存在大股东一股独大、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不协调等痼疾,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的实践过程中存在很多的缺陷。总结美国独立董事制度和德国监事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制度内容可以看出:明确独立董事法律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员比重,’改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环境都是发挥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重要途径,这都是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的地方。针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不到位的缺陷,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改善措施应该从制度本身和外部环境同时入手,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法律法规体系为关键。通过完善独立董事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独立董事选择标准、建立信用评估机制等手段,使独立董事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任何一个制度都必须要结合制度环境的现实情况进行本土化才能取得成功,中国证券市场和欧美证券市场存在很多差异,因此必须不断探索独立董事的本土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