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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区经济增长呈现出了地方政府“强干预、高增长、低质量”的绩效特征,这种绩效特征给理论界带来了不少的困惑,基于对这种困惑的质疑和思考,本文在预调研所了解的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解释中国地区经济增长的文献进行梳理,认为嵌套于央地制度关系情境中的纵向府际治理因素对地方政府行为的选择存在较大的影响,而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极有可能对地区经济增长的绩效造成影响。基于这样的思考,本文提出了3个研究问题:即分别是影响地区经济增长的府际治理因素是什么?这些因素通过什么样的内在联系机制影响地区经济的增长?这些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地区经济增长?为回答上述三个问题,本文以府际目标治理作为解释变量、府际权力配置结构作为调节变量、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行为模式作为中介变量、地区经济增长作为被解释变量,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混合性研究方法,先通过对三个县市的地区经济增长案例深入比较研究得出初步结论的基础上,再通过对208位由在任县委书记、县长、乡镇书记和乡镇长组成的调查样本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做定量实证分析,得出的研究结论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在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经由目标责任制所演化而来的府际目标治理形式直接决定影响地方政府具体所采取的地区经济发展行为模式,并与地区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显著性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深受府际权力配置结构安排的调节。同时,府际权力配置结构安排本身也对地区经济增长的绩效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与府际目标治理对地区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作用相比,府际权力配置结构更多的是通过发挥其在府际目标治理形式与地方政府所采取的地区经济发展行为模式之间的调节性作用来影响地方经济增长的绩效。这一研究结论的发现,清楚地界定了府际权力配置结构对地区经济增长所发挥的作用机制。另外,本研究中的府际目标治理这个解释变量包括了府际目标任务因子和府际目标激励因子两个维度,它弥补了仅以政治集权、官员职业治理或官员晋升激励作为单一维度解释变量来解释中国地方经济所带来的解释力不足的缺陷,更为真实地反映了地方政府在府际目标治理压力下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政府过程,同时更能揭示出地方政府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行为发生机制和约束强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