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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我国的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完善的道路,特别在最近几年,可谓成果颇丰,制定了诸如《物权法》、《监督法》、《行政复议法》等等极具里程碑式的法律。这种良性发展势态一度掀起了法学研究的热潮。笔者也是在这种大的潮流下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充满浓厚兴趣的。众所周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宪法能否得到贯彻和正确实施,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定和全面发展。完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能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同时违宪审查制度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之一;是确保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宪法得以实施的重要内容;是支撑宪政社会的重要基石。我国目前所实行的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进行违宪审查的做法,虽然是我国特殊国情的需要,但是存在较大的不足,导致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时常受到非法侵犯,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探讨和研究重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然需求。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违宪审查规定不足的分析,在借鉴域外主要国家违宪审查模式和充分分析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双重违宪审查制度的设想。文章分为引言、主体、结束语三个部分,其中主体部分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违宪审查的涵义,以及论述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必要性。第二章,通过对我国现有违宪审查规定的分析,对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行综合评价,并着重论述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违宪审查制度的现实需要。本章共分三节:第一节分析了我国现有违宪审查规定;第二节评价了我国现有违宪审查规定的缺陷与不足;第三节论述了重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现实意义。第三章,主要通过对域外主要国家违宪审查模式的介绍与分析,以及对我国国情的辨证分析,在加强违宪审查宪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重构违宪审查制度应坚持的原则,提出了我国重构违宪审查制度的基本立场,进而论证了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构建的应然选择。本章共分四节:第一节介绍与分析了域外主要国家违宪审查模式;第二节论述了重构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立场;第三节论述了我国构建违宪审查制度应遵循的原则;第四节笔者创造性的提出了建立双重型违宪审查模式的设想,即由司法机关和宪法委员会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共同负责违宪审查。在结束语部分,笔者对全文作了一个总结,希望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构建好具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