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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代,传统与现代不断碰撞,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固然,解决社会纠纷离不开国家制定法,但是当国家制定法无法为纠纷提供解决依据时,在很大程度上我们需要从现实生活中寻找新的规范来源。民俗习惯是特定区域某一社会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长期形成的关于生活、交往等方面的行为规则,用来划分人们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利益归属,解决利益冲突问题。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民俗习惯就像看不见的手,依靠传统的社会力量,无形之中规范着人们的日常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因此,为了适应当前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更好地推进我国法治进程,需要我们重视民俗习惯的作用,运用其解决民事纠纷、化解矛盾。民俗习惯运用于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是面对社会现实的必须要求,是调整法律不足的必要手段,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必然追求。本文首先对民俗习惯的理论进行梳理,厘清了民俗习惯的概念、特点以及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之后,主要通过对江苏农村地区婚姻家庭习俗的分析考察民俗习惯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运用的现状。民俗习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事纠纷的解决,但是其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运用不广泛、运用的规则不明,程序混乱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笔者提出了民俗习惯在不同民事纠纷解决方法中运用的要求,期望以此促进民俗习惯的有效运用,真正发挥民俗习惯解决民事纠纷的作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