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背景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食品安全包含了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3个环节的安全,而餐饮服务环节是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最后一个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好,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出现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可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2009年6月1日,随着《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餐饮业监管职能由卫生行政部门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10年3月1日,高密市将餐饮业监管职能正式由卫生行政部门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而高密市是潍坊地区最早实现餐饮业监管职能划转的县级市,在山东省也是最早实现划转的城市之一。餐饮业监管职能划转后,高密市食药监管部门迅速进入监管角色,采取了一些创造性的措施,并沿用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对餐饮业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在这样一个过渡过程中,高密市食药监管部门对高密市餐饮业第一年的监管方式及措施将影响高密市餐饮业监管的效果,通过探索和尝试,总结出食药监管部门更好履行餐饮业监管职能的对策,为其它地区餐饮业监管职能划转提供思路和方法。研究目的1、了解餐饮业监管职能划转后,高密市餐饮业存在的卫生问题,并查找原因,分析高密市食药监管部门对餐饮业监管的效果。2、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的应用提出相应改进意见;为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资料与方法收集高密市2009年度和2010年度持续经营的443家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资料及相关监管文书、文件资料,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主要结果1、2009年度和2010年度餐饮单位在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卫生监督两方面,总的均分没有统计学差异。2、监管职能划转前后,不同业态的餐饮单位在卫生许可审查各评分项目的合格率比较中,部分评分项目的合格率存在统计学差异,分别是:大型餐饮单位存在3个显著性升高,中型餐饮单位无显著性变化,小型餐饮单位存在3个显著性降低,学校食堂存在3个显著性升高,企业食堂无显著性变化。3、监管职能划转前后,不同业态的餐饮单位在日常卫生监督各评分项目的合格率比较中,部分评分项目的合格率存在统计学差异,分别是:大型餐饮单位存在3个显著性升高,中型餐饮单位无显著性变化,小型餐饮单位存在2个显著性升高,学校食堂无显著性变化,企业食堂无显著性变化。结论与建议1、高密市食药监管部门对餐饮业监管的效果与之前高密市卫生行政部门比较,效果基本一致,餐饮业卫生状况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影响。2、高密市食药监管部门在对餐饮业监管采取的五项措施,对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更好履行餐饮业监管职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3、建议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的关键监督项目使用、监督频次设定、量化等级公示、食品添加剂评分项目等方面进行修改。4、建议食药监管部门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