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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纠纷解决机制中,仲裁秘书为仲裁案件处理提供不可或缺的专业辅助性工作,他们既是仲裁程序的控制指挥中心,也是仲裁工作的服务者和监督者,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仲裁案件的质量,也影响着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在当前仲裁秘书职业群体也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如:仲裁秘书任用程序混乱、专业化程度参差不齐、晋升渠道受阻以及社会地位不被认可等,并由此导致各仲裁机构仲裁秘书人才大量流失、仲裁裁决质量受损,更进一步阻碍了我国仲裁事业的持续发展。加强仲裁秘书队伍建设、完善仲裁秘书职业保障制度、提升仲裁秘书整体水平,这为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促进仲裁公信力进一步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现状出发,通过对我国仲裁秘书管理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结合域外仲裁庭秘书的管理实践,找到完善我国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出路,即“选、育、用、管、留”五个方面建立仲裁秘书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仲裁秘书教育培训、培育专业仲裁秘书队伍、加强对仲裁秘书监管力度以及构建仲裁秘书分级管理制度等。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仲裁秘书管理制度概述。该部分首先介绍了仲裁秘书的概念,表明仲裁秘书具有程序服务、程序管理和程序监督的职业特征。其次介绍了仲裁秘书管理制度基本内涵,提出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内容应包括“选、育、用、管、留”五个方面的观点。最后分析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内部作用和外部作用,明确建立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我国仲裁秘书管理现状及问题。该部分首先从法律法规、部分仲裁机构内部仲裁秘书管理规范中概括出我国仲裁秘书管理现状。通过揭示我国仲裁秘书管理在选人、育人、用人、管人以及留人中存在的问题,对现存问题进行根源性的剖析。第三部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秘书管理实践及借鉴。该部分主要是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现行仲裁庭秘书管理制度进行考察,结合我国的国情有选择性的借鉴。其中,有关仲裁庭秘书的选任、职责以及报酬的论述是本文借鉴的主要内容。第四部分——构建我国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建议。该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提出我国仲裁秘书管理制度的具体构建思路。从宏观上来讲,一是要明确仲裁秘书的定位,加强仲裁秘书职业荣誉感;二是要建立统一的中国仲裁协会;三是要明确仲裁权的性质,坚持仲裁的司法监督。从微观上来讲,一是要制定仲裁秘书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二是要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培育专业仲裁秘书队伍;三是要合理配置仲裁秘书,进行人才结构优化;四是要加强对仲裁秘书监管力度;五是要实行仲裁秘书分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