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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文化转向和西方哲学中交互主体性理论的兴起,翻译主体的转向成为一种不可扭转的趋势。传统译论中单个的翻译因素被视为翻译主体,在翻译史上分别出现了作者中心范式、文本中心范式、读者中心范式和译者中心范式。在这些范式中,翻译活动被视为单个因素在舞台上的独白。实际上翻译是所有参与其中的人之间进行的一种平等互动的交流与对话。 本文首先在引言中简要回顾了翻译中主体性研究的兴盛,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基础上揭露出其消极影响。并进一步指出虽然现今的翻译研究仍然处于主体性理论阶段,从主体性理论到交互主体性理论的转向已经成为一个历史的必然趋势。 为了进一步探究翻译的交互主体性,必须把翻译活动的主体和翻译主体这两个概念区分开来。本文在第一章中指出翻译活动的主体是译者,并回顾了历史上不同时期译者所处的地位。而就翻译主体而言,实际上可以包括所有参与翻译的人。 第二章首先阐述了不同时期主体性的哲学意义,接着详细讨论了在译论史上出现的四种不同翻译范式(作者中心范式、文本中心范式、读者中心范式和译者中心范式),剖析了这些范式在翻译理论史上各自的特点、发展与弊端,并着重指出了这些弊端对译者产生的不良影响(被奴役、被放逐、陷入背叛和两难的境地)。 本文认为主体与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在此基础上我们于第三章中借鉴了现代西方哲学中伽达默尔的“视野融合”、姚斯的“期待视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和布伯的“你—我”相遇理论,并把这些理论分别运用到翻译的理解和表达过程中。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翻译首先是原文作者和译者的“视野融合”,接着译者要尽量做到满足译文读者的“期待视野”;整个翻译过程是一种交往行动,整个翻译活动实质上是所有参与其中的人之间的“对话”或“相遇”。本章进而具体探讨了译者和原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