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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BT”(建设—移交)模式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通过招标的方式公开、公平、择优地选择投资(施工)方,既能保证公路工程尽早的投入使用造福社会,又能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提高投资效益。与西方国家对比,我们国家实行招投标制度才刚刚起步,还不完善。作为用BT的模式建造的公路,招标经验不足。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对于规范BT模式的公路项目、降低投资回购风险意义重大。本论文以采用BT模式进行招标、实施的广青路大杜家至青城段(沙高桥至青城段)改建工程路基小桥涵工程为例子,综合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建设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该工程的准备招标到定标以及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研究。主要包括招标形式及采用的BT模式,招标文件的编制,开标及确定评标价,综合评估法,BT项目合同管理,政府在BT公路项目中的监管等内容。通过对以往的招标进行研究指出其优点和不足,结合工程本实例提出改进意见。论文通过工程实例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对于采用BT模式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招标可以综合多方面因素对投资(施工)方进行评价,使招标人选择到合适的承包方,灵活性强;理清BT项目合同的法律关系,重视BT项目合同的设计,重视回购担保,可以便于BT项目今后顺利的开展;运用BT投资模式的项目最好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的二次招标BT模式,彻底将BT模式与垫资承包施工的概念区分开来,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便于政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控;BT项目在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同时,在招标中也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忽视投资方投融资能力、评标办法中分值组成欠妥当等,针对目前BT项目招标中出现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等方式进行规范。处理好这些问题,对于采用BT模式加快公路工程的实施进度,降低政府负债风险、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