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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来源于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但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区别是,实践是马克思辩证法的基础,离开了实践,任何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带有思辨的性质,而马克思的实践辩证法更注重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实践,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因,离开了人的生存实践,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的辩证法。然而遗憾的是,受思辨辩证法方法论的影响,人们普遍从主观主义(主体性)、科学主义的角度理解马克思实践的辩证法,大大低估了马克思辩证法实践转型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从方法论的角度,简要叙述了辩证法从思辨到实践的理论发展过程,重点是分析、比较马克思实践辩证法与黑格尔思辨辩证法基础的差异,以确定二者发生分歧的根源和理论成因,以及对辩证法叙述形式的影响。本文前半部分主要讨论思辨辩证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特征,以及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原则,对旧思辨哲学基础的超越与扬弃。基本思路是: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创立的辩证法,是以纯粹空间思辨基础、以“思”为“有”直观反映的思辨辩证法。但早期辩证法的直观反映论,直接导致思辨与实践的脱节,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对其做了两个改造:一是以时间的否定性运动为思辨的基础(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也是否定辩证法)。二是以实践为“思”、“有”发生运动关系的中介环节,实践真正开始成为辩证法展开概念的基础。然而,黑格尔的否定辩证法仍保留了两个形而上学的思辨前提:一是抽象的时间否定观,二是运动整体的抽象同一观。前者虽然以时间在运动中自发产生的否定性,扬弃了旧思辨哲学形而上学的空间观,却保留了以抽象本体为运动基础的、抽象的空间观;后者虽然克服了思辨与实践的脱节,却又以线性运动观保留了本体论中的抽象同一性。本文通过分析马克思对黑格尔抽象运动观、以及对近代形而上学思维观基础的反思与批判,认为:实践运动是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辩证统一。由于思辨的辩证法以抽象的“同一性”为全部运动的基础,致使辩证法事实上是用形而上学的实体论、方法论,理解和阐释辩证法的实践运动,它是主观主义(主体性)、科学主义产生的理论基础,因而也是人们长期从主观主义(主体性)、科学主义的角度,理解马克思实践辩证法的理论成因。运动的“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统一,为马克思实践辩证法奠定了其叙述逻辑,或方法论的基础。“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关系是:运动的“非同一性”是“同一性”的总体趋势,它打破了形而上学的思辨基础和思辨的保守性,恢复了辩证法的革命精神。运动的“同一性”是理解“非同一性”的前提条件,它打破了旧思辨哲学非历史、非实践的抽象性原则,具体性原则成为马克思辩证法活的灵魂。根据以上理解,本文后半部分简要谈论了对马克思辩证法在历史领域,以及在现当代应用的若干思考。基本观点是:首先,根据“同一性”与“非同一性”辩证统一的原则,实践是自我建构与自我解构相统一的矛盾复合体,它构成实践辩证法最基本的思辨形式。其次,根据辩证法的具体性原则,历史的载体是矛盾地存在于感性生活世界中的人,人需要的多样性、复杂性与与他所能创造出的、满足需要手段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构成物质实践最基本的矛盾运动结构,它同时也意味着,不同的历史社会必然有其不同的矛盾结构。历史辩证法以历史中的人为历史运动的载体,以及从人的实践与物质手段之间的矛盾运动出发,探讨人类社会运动根源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同一切唯心史观非实践、非历史的主体动机论,从根本上划清了界限。再次,根据“同一性”与“非同一性”的关系,坚持矛盾的总体性原则是研究具体的历史运动规律的根本准则。根据上述原则,本文第三章着重谈论了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原则与理论方法,应用于历史领域中时所体现出的实践性、历史性、具体性这三个重要特征。第四章则从马克思辩证法的实践原则出发,简要谈论了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辩证法思想的若干思考,重申在现当代,理解把握马克思辩证法实践原则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