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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达工程公司,是一家以承担国内外工程项目建设承包为主要业务的工程公司。2001年底与缅甸造纸化学工业局(Myanmar Paper & Chemical Industries)签订了利用中国提供的卖方信贷,以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CONSTRUCTION)总承包的方式在缅甸耶尼第二造纸厂(Yeni No.2 Paper Mill)建设一个包括:一条80吨/日以竹为原料的纸张生产线;一条50吨/日以木为原料的化机浆板生产线(产品供外销)和一条120吨/日黑液碱回收装置的项目。交钥匙工程(Turn-Key),实际上就是BT(build and transfer),即“建设和移交”。是工程承包企业以资金为龙头带动工程总承包通常采用的方法之一。工程总承包,也称EPC总承包,是指工程公司或类似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以工程设计为主体,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安装及试运行全过程实行总承包,是工程建设项目如期实现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的最优方式。近十几年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在国际工程建设市场中发展十分迅速,已成为工程建设的主要实施模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指外贸银行或商业银行对出口商提供中长期贷款,以支持出口商开拓和争夺国际市场。在一个国家出口信贷发展的初期起步阶段,卖方信贷往往占有主要地位,其原因主要是提供信贷的银行和申请信贷的出口商都在同一国度,操作比较方便。 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分行共同为这个项目提供了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成达公司是贷款方,因此,就贷款形式而言,这个项目是出口卖方信贷项目。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要求,成达公司为这个项目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办理了中长期出口信用还款险,目前还在保险期内,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范围。项目的EPC合同于2001年12月12日签订,由于各种原因,于2006年4月21日合同正式生效。项目目前正在调试,期望本年12月份之前完成验收。这是成达公司在缅甸的第一个项目,也是缅方利用中国公司提供出口信贷建设的第一个大型总承包工程,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通过对出口卖方信贷项目执行的特点的分析、比较,说明工程承包企业在采用出口信贷方式融资时应注意考虑的问题,并对国际市场开拓过程中承包商融资项目中的工作难点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