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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首先从高校组织的基本理论问题出发,分析了高校内部权力产生、运行的组织环境。高等学校作为一个融培养人才、发展科学、为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于一身的学术组织具有一些特殊性。从组织整体特征来看,高校组织是一个呈现出“有组织的无序状态”的“松散结合系统”,并且由于其内部不同的成员和权力形成了异质结构。从组织内部特征来看,高校组织内部控制呈现出明显的双重性,这不仅在结构上表现为行政事务的传统科层控制和学术事务的集体控制,而且在权力系统中体现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并存。在对高校组织职能和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文章对权力进行定义,指出高校组织内部的权力主体主要是由教师、专职管理人员、校外人士和学生这四类人员构成。在高校权力体系中,主要的矛盾由两方面构成,一类是以教师个人和教师集体为主体的学术权力,一类是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为主体的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是学术人员所拥有的权力,它是基于教授或其他教师(包括学术研究人员)的知识、技能和学术权威之上的一种力量或影响力。高校行政权力是一种与职位相联系的制度化了的权力,它以国家法律、政府意志、社会要求、高校规章制度等为基础,利用强制手段形成影响和支配高校内部成员行为和组织运行的一种权力形式。高校组织职能和基本活动方式的特性决定了学术权力的合理性,其本身作为社会正式组织的特性决定了行政权力的合理性,两种权力在目标上具有同一性,在功能上能够互补,但两种权力本身所存在的局限性和价值取向以及运行方式上的巨大差别又导致了权力间的冲突,因此,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与冲突构成了高校权力的百景图。文章在高等学校组织结构的框架内对权力结构模式进行了分析,指出高等学校是一个由单位和学科相结合组成的特殊组织,不同的组织结构具有不同的权力特征,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互相建构。高校组织内部存在着基本上由学校、学院和系构成的纵向维度的权力关系,存在着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等构成的横向维度的权力关系,这种纵向和横向的权力关系交织起来就构成了高校特殊复杂的权力结构。文章通过层次分析、利益分析和发展分析,介绍了以学术权力为主的欧洲大陆模式,以行政权力为主的美国模式,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均衡的英国模式。在比较西方高校权力结构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高校权力结构进行横向构成和纵向层次的具体分析,指出我国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在现实运行中形成的模式是“党委领导下,行政管理学术"的典型行政权力主导型。我国高校中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主导模式导致了高校组织内部权力失衡,党政权力在行使中存在交叉,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弱化,权力分配在层次上集中偏上。文章认为,对权力进行制衡要从组织特点出发,优化权力结构,把握相应原则。对高校组织内部进行权力制衡包括权力系统间的制衡、权力层次间的制衡、利益群体间的制衡。权力系统间的制衡要保证高校内部政治、行政、学术权力系统都有自己严守的合法疆域,权力层次间的制衡要使学校成为“决策中心”,学院成为“管理中心”,系成为“质量中心”,利益群体间的制衡要通过不同利益群体共同参与学校决策、管理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