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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保护国家安全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方面。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实现安全的重要依托。军事安全的保护需要强有力的经济、政治、军事实力的同时,更需要科学系统的法律、文化、社会制度的支撑。然而,在现代法治文明的大环境下,法律对军事安全保护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本文即是在此背景下,从军事法保护国家军事安全功能性的角度,讨论了军事法对于军事安全的保护。讨论国家军事安全的军事法保护,需要对军事安全与军事法的关系加以分析,首先概括出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所具有的带有普遍共识性的特点;根据这些特点,进一步讨论了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内容及其具有时代性的新拓展。然后根据概念讨论军事法与军事安全的关系,从军事安全需要军事法的规制和保护以及军事法对军事安全的保护两个角度进行论述。军事法具有保障军事安全的作用。首先,从军事法责任分工的功能出发,突出军事法明确职责,为各种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履行保障国家安全职责提供依据的作用。其次,从军事法注重效率价值的角度,突出军事法提高效率,明确军队内部,各军兵种,各作战组织间的职、权、责,协调军地关系及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的作用。第三,从军事权的扩张与谦抑的角度,突出军事法保障军事权合理运用,促进军事权集中统一,保证决策权的绝对权威性,突出调整军事权与公民权、公权与私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作用。第四,从军事法对军事的时间空间保护功能出发,突出平战分开、平战结合,促进战斗力要素比例关系和组合的合理化配置的作用。我国的军事法当然具有保障军事安全的功能,但是仍然存在着缺陷。我国军事法具有用军事法保护军事安全的意识薄弱、军事法保护军事安全的基础存在偏差、我国战时军事法制度不完善、军队法律服务制度发展不完善等缺陷,这些缺陷不利于对军事安全的保护,改善这些缺陷迫在眉睫。展望我国军事法保护军事安全的未来,我们在军事法保护军事安全时,需要不断地突出军事法保护国家安全的功能性,不断地完善军事法的功能,充分地发挥军事法保护军事安全的作用,因此,需要在军事法理论上进行深化研究、需要建构较为科学的法体系、需要规范军事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