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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监狱工作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步前进。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监狱罪犯改造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比较科学的监狱罪犯改造制度,形成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罪犯改造理论。监狱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三位一体式的罪犯改造理论,对我国监狱罪犯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结构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剧烈变动,监狱罪犯改造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也层出不穷。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对罪犯的改造,提升监狱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认为在继承以前罪犯改造理论的基础上,把罪犯人格改造工作突出出来,将其作为监狱工作的核心是必要的。 本文主要分四部分论述了新时期我国监狱罪犯人格改造理论。 第一部分,主要论述罪犯人格改造及其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人格是一个人在行为上的内心倾向,它体现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能力、情绪、需要、动机、态度、价值观等等,它是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所形成的、独具特色的身心组织表现。人格具有唯一性、稳定性、能动性和社会性等特征。一个人的人格对一个人的行为取向起着关键作用。罪犯改造的根本目的就是重塑罪犯的行为取向,使他在回归社会后,不至于重新犯罪,危害社会,体现其人生价值。由此可见,在监狱工作中把罪犯人格改造作为核心是必要的。首先,它体现了监狱工作的出发点——把罪犯当人来看。其次,揭示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基本方针的实质和核心。再者,指明了监狱工作发展的最高目标和方向。就监狱的罪犯改造工作而言,在确定预防重新犯罪这一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还应指向自己的最高目标和方向:这就是把罪犯的不良人格改造成健康人格。只有这样,我们的罪犯改造工作才能上升一个新层次,达到一个新境界。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罪犯人格改造的理论基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国罪犯人格改造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武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为罪犯人格改造提供了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罪犯人格改造提供了实践依据;毛泽东关于罪犯改造的思想为我们新时期罪犯人格改造提供了思想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它对我国新时期罪犯人格改造理论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部分,主要论述传统三大罪犯改造手段在罪犯人格改造中的作用。我国在长期的罪犯改造实践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三大改造手段:监狱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三大改造手段在我国监狱罪犯人格改造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监狱管理为罪犯人格改造提供了重要保障。教育改造在罪犯人格改造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劳动改造在罪犯人格改造中起着强化作用。三大改造手段为罪犯人格改造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实践基础。 第四部分,主要论述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罪犯人格改造思考。当前我国对罪犯的改造无论是在方式方法还是在内容上,针对性仍然较差,不能与罪犯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对罪犯的改造,以进一步提升监狱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本文认为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罪犯人格改造工作进行加强和完善:第一,准确把握罪犯是开展罪犯人格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准确把握罪犯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根本体现,是实事求是的根本要求。第二,发掘传统文化中的优秀资源,完善罪犯人格改造理论。第三,加强监狱文化建设,为罪犯人格改造提供良好氛围。第四,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为罪犯人格改造提供重要保障。第五,创新改造方式是罪犯人格改造工作科学化的关键。 总之,在罪犯改造工作中,人格改造是改造的灵魂,做好罪犯人格改造工作,不但是监狱改造工作的基本取向,而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因此,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罪犯人格改造理论成为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图以人格改造理论为逻辑起点,探求罪犯人格改造理论的历史演变、罪犯人格改造理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以及传统三大改造手段在罪犯人格改造上的作用,从而得出一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罪犯人格改造理论的思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工作理论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