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因为经营者在服务场所缺少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失的案件屡见不鲜,尽管有关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理论的研究已存在很多,但其本身还不完善,只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不能给出明确系统的解释,因此受害人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就常常感到困惑,而各地的司法部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因遵照的法律规则不同,其审判的结果也大不一样。消费者的弱势群体地位使得媒体对此类案件给予极大的关注,同时学者也对此开始了更深入的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安全保障义务做了概括性规定,但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给我国立法提出了几点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概述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理论问题。首先概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与发展,其次在界定安全保障义务概念的基础上,引入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进而对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分析。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外国有关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之立法,主要分析了德国、日本、以及英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分析了两大法系的异同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第三章分析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来源、性质及其责任类型。第四章阐述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及主要内容。在探讨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时,笔者对经营者的界定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本文认为,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硬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软件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第五章分析了目前我国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现状,主要是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完善,笔者对归责原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