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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要推动基层民主的发展。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和完善将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局。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地区的村民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要组成部分。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村民自治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超过5000人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云南省边疆地区更是少数民族的集中聚居地,笔者选点调研的孟连县富岩乡位于云南省南部,乡下辖的五个行政村居民以佤族和拉祜族为主,这样少数民族交错杂居的情况在云南边疆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主要是在对富岩乡下辖的五个行政村村民自治运行的现状进行实地调研获得的相关数据和访谈资料的基础之上,运用文献研究法和社会学的数据统计分析等方法,对富岩乡五个行政村村民自治的运行现状进行了相关的描述。并在此基础之上分析富岩乡五个行政村村民自治在运行过程中的几个主要关系分析、村民自治的特征和影响以及当选村主任的影响因素等问题。通过对富岩乡五个行政村村民自治现状的研究总结出了当地村民自治制度在运行当中遇到的困境和挑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发展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得出了村民自治制度在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行之有效并对维护祖国边疆安全作出了较大贡献;村民自治组织应与其它基层组织共同协作才能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和效力;以及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村民自治制度仍然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