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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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新时代下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的一次融合和创新。美国作为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的摇篮,在许多国家还未开始互联网及相关领域的实践和研究之时,其已经开始了属于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征途。美国凭借着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健全的信用体系,其二十多年来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一直能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障水平相协调。因此,美国并没有出现诸如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滞后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象。本文重点讨论了以下值得中国借鉴有益经验,一是美国在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方面,为强化“信息披露”模式的实际效果,主要采用了金融机构信用登记制度,激发互联网金融机构主动“信息披露”的意愿,同时美国消费者保护局也加大了普及金融知识的力度,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甄别交易信息的能力。二是美国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已不再过分关注收集环节,而是将保护重点转移到了收集环节之后的所有环节。三是美国从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个维度加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保护力度,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网上仲裁制度和互联网金融借贷P2P平台实行普遍的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本文最后,指出了中国在“信息披露”制度、隐私保护重点的理解以及资金存管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构想和建议。建议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不断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金融消费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项权益的保护。在向美国学习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益经验的同时,以立足于中国实际国情为最基本的前提,辩证的吸收与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同时,对于诸如美国公权力过分介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隐私权领域的这样问题,笔者认为不应该一味的批判,而需认真反思与总结,看看能否从美国现存的问题中,寻找到未来中国应如何避免走进相类似金融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误区。总而言之,借鉴美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益经验和反思其不足,对于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最终走向制度化、系统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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