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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不仅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关系着人民的住房等民生问题。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房地产业有了较快发展,但与此相关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和房价持续非理性上涨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以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然而,这些调控政策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对稳定房价、调控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另一方面这些政策也有不合理的一面,其隐藏着忽略我国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保障的巨大隐患。针对每一个房产调控政策,人们不禁要问:采取这个调控政策究竟想要实现怎样的目的?这一目的是否具有正当性?所采取的手段有助于目的的实现吗?还有哪些手段可以同样实现该目的?是否存在其他对公民权利侵害更小的手段?为什么不采取这些侵害更小的手段?目前所采取的手段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收益,又会带来怎样的不利,它在总成本与总收益上是否达成均衡?由此引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在规范房产调控政策与保护公民权利方面会发挥很大作用,它通过对“权利限制的限制”来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从而最终达到保障公民权利、实现正义的目标。它包含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均衡性原则。
本文运用行政法学中的比例原则对我国现行房产政策中的限购政策、小产权房政策和沪渝房产税改革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解读,通过运用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即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均衡性原则对其进行层层审查,以发现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对于房产调控在稳定房地产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兼顾弱势群体的民生保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