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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执政治国的重要部署和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因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就是要将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重要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基础,更迫切地需要法治的保障。因此,将生态文明与法治建设相融合,以具有强制性、约束性的法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底线和保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才能保证生态文明事业的顺利进行,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全文由四章构成: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论文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形成论文架构内容和研究思路方法。第二章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及重要意义。首先对生态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等相关概念进行理论释义;其次着重研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包括: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法治思想、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法治理论、西方生态文明法治思想;再次探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五位一体"总布局的客观要求、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诉求。第三章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现状。主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五方面对目前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现状进行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归纳总结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分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相关法律上存在的不足。第四章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本思路。本章是全文最后一章,也是全文论述的落脚点,重点从三个方面阐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本思路。一是确立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价值理念;二是借鉴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指导;三是探索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具体路径,包括:完善生态文明立法、严正生态文明执法、公正生态文明司法、严格生态文明守法、强化生态文明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