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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法制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对政法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也对政法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法职业教育要提高办学水平,推进素质教育,就需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政法专业人才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而目前在政法职业教育领域这样的评价体系还较为鲜见。本文立足政法职业学院教学实践,通过对政法职业人才综合素质指标进行分析,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确定多层次的评价结构。利用模糊数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结合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并将T标准分的概念引入评价体系中,通过对学生专业课程的定量成绩进行转化标准分处理,将反映学生学业成绩的考试成绩融入到综合评价体系中,建立了政法职业人才综合素质评价模型。通过该模型的运用,从定量和定性的不同角度,对学生的综合考评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判,从而建立了政法职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我们在实践中结合政法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培育学生综合素质的要求,从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职业技能、文体素质、实际操作等五方面对学生素质进行评判,并确定了18个子项,建立了3级的指标体系。综合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并进行了2级模糊综合评价,从而得到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利用该体系对政法职业人才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判,能够较好的满足政法职业学院对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也为政法职业教育未来在综合素质培育上提供了具有参考意义的指标信息。该体系通过计算机进行实现,并在具体应用中实践,验证了所提方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