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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力资源变革在我国的兴起,劳务派遣成为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劳动派遣是指雇佣工人但不使用工人,不招聘工人但使用工人的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形式。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灵活的用人形式,发展非常迅速。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形式,目前在许多国家广泛推行,我国的劳务派遣最初出现于经济发达地区,如今也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部展开。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快速增长时期,转轨所带来的隐性失业显性化和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结构性失业矛盾正在不断加深,劳动派遣在有效促进就业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权益保障作为公共政策,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已经成为体现一个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标志之一。在任何社会生活中,都会出现一些始料不及的风险和意外,因此,权益保障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权益保障制度从1998年开始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加以建设,而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型权益保障体系尚未全面确立,中国的权益保障安全网事实上还有很多漏洞,像劳务派遣人员这样的为数众多的社会“边缘人”,国家立法将其纳入有效的权益保障制度之中也才是一年前的事。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这对于保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对劳务派遣制度背后的理论研究不够彻底,本法在权利义务划分、责任承担及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立法缺失的问题。正因为如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务派遣成了规避用人风险的最新方式,劳务派遣出现了违背立法原意的异常繁荣。劳务派遣行为的滥用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来,如劳动者素质下降、低收入人群的增加等,严重损害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劳务派遣用工的过度增加,从长期来看,不仅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而且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都很不利。
因此,对劳务派遣行业的规范与对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的保障已经成了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在《劳动合同法》已经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要求、经营范围已经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了一些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明显不足。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加强监管、规范行业操作,使得劳务派遣行业能够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健康有序的发展,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力的保障,让劳务派遣行业能够发挥其最大的功效,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更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