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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引擎。货物进出口贸易是对外贸易传统而重要的组成部分。货物进口许可制度作为一种货物进口管理措施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尽管GATT和WTO原则上都反对以配额、许可证等形式限制货物进口,进口许可制度因其固有的特征仍将长期而普遍地存在下去。中国曾是严格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国家(以1992年为例,当年中国进口许可证的发证金额占到国家进口总金额的38.33%)。而在入世议定书中,我国承诺将在2005年取消所有不符合WTO法律规定的配额、许可证措施,并在进口许可程序方面作了具体承诺。这些承诺应否履行、能否履行、如何履行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进口许可制度的概念与特征。作者认为进口许可制度是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应申请人的申请,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是否允许进口某种货物进行审查,批准进口并发放进口许可证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进口许可可分为自动进口许可与非自动进口许可、无配额的进口许可与有配额的进口许可、经济型进口许可与社会型进口许可三类。进口许可制度有三个法律特征:第一,进口许可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具有行政许可的法律特征;第二,进口许可(特别是非自动进口许可)作为货物贸易管理政策,往往具有限制进口的作用;第三,进口许可制度是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的统一体。 基于进口许可制度既包括实体规则又包括程序规则的观点,作者在第二部分中介绍了WTO关于进口许可的实体依据与程序规则的规定。进口许可的实体依据分为经济依据和非经济依据两类。WTO以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主张贸易自由化,反对数量限制,作为进口数量限制的主要手段的进口许可,WTO原则上是禁止使用的,但WTO允许基于以下经济目的实行进口许可:1、保护特定的产业(GATT第18条C节)、2、维持国际收支平衡(GATT第12条、GATT第18条B节)、3、保护农产品(GATT第11条第2款)、4、保障措施(GATT第19条)。进口许可的非经济依据包括环境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生命与健康、产品质量、国家安全和履行国际义务等理由,其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CAn,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和第21条(安全例外条款).WID《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几P)对进口许可的程序进行了规范.本文从透明度、非歧视性、效率与监督四个方面对协议的内容作了介绍,并对与该协议有关的一案例进行了分析。 本文第三部分介绍了中国进口许可制度的历史与现状.文章指出,我国进口许可制度经历了从建立到取消,再到建立,又到逐步规范的过程,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w1D的宗旨与要求不符.入世后,我国坚定地依照v犷ID与我国入世议定书对我国进口许可制度进行了改革.新《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制定使我们初步建立起透明、公平、高效的进口许可制度.我国也积极展行了逐步削减进口管理商品的范围的义务.今年是我国保留不符合WID法律规定的进口许可措施的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入世带来的冲击将明显显现.面对冲击,展望过渡期以后的中国,我们如何把握进口许可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步伐,是作者关注的问题.作者将在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别论证两个观点:第一,中国应当削减经济型进口许可的商品范围;第二,中国应当进一步完善进口许可程序。 在第四部分,作者首先提出了中国目前实施进口许可制度的目的(一是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二是保护特定的产业,三是更好地分配进口资源),然后论证进口许可制度对这些目的的作用效果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进口许可制度不是实现这三个目的的理想手段.文章指出,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是一个宏观的问题,非进口许可这一微观手段所能解决。保护特定的产业是要付出代价的,包括对技术、规模经济、其他产业利益的损害。即使保护特定产业的政策选择是必须的,进口许可也不是实现这一政策的理想手段.寻租现象的存在也使得进口许可无法实现对进口资源的合理分配。 在第五部分,作者首先论证了中国完善进口许可程序的意义.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完善进口许可制度是履行入世承诺,树立国际信誉的需要;第二,它能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第三,它有利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在这一部分中,作者指出了我国进口许可程序在透明度、非歧视性、效率、监督四方面中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