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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传统“重义轻利”文化背景下,同时在近代“赌博之禁”发生微变这一历史语境中,探讨晚清彩票从舶来品到本土化移植,以及本土化商办彩票、官办彩票的兴起,直至形形色色彩票泛滥成弊,最终被禁止的过程。中国近代彩票的出现始于晚清吕宋票这一舶来品的传入。吕宋票是菲律宾为筹集公益善举资金而由政府发行的彩票,约在19世纪70年代初传入中国。吕宋票作为“迹近赌博”之物遭遇晚清官方的禁止,但其“为诸善举”的功用与中国“乐善好施”传统道义文化深相契合,故其在销行中国后一定程度上又得到社会民众、舆论的认可。吕宋票用以资助公益之途则给了晚清义赈人士发行“义赈彩票”,从而超越传统募捐手段的启迪。伴随吕宋票而兴的形形色色的小票,因其旨在牟利,为道义、法令所不容,故从产生之日起就遭遇中外官员的严禁。与严禁小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义赈同人为筹集赈灾款项而仿行吕宋票发行的“变资助赈彩票”则不仅未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反而引得民众踊跃购买,并得到媒体舆论的支持。随着各色“助赈彩票”的不断涌现,其在发行策略、开彩方式、兑红规定等方面都逐渐与吕宋票趋于一致,从而使晚清彩票在“助赈”的名义下完成了从舶来品到本土化的移植。这一移植过程始于19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方得以完成。1898年,受美西战争影响,吕宋票退出中国市场。籍赈徐淮海洪灾之名,两江总督刘坤一奏请设“江南义赈彩票”,由职商缴饷承办,从而开了晚清本土化商办彩票之先例。有见于中国官方的允准开办,众多洋商彩票公司亦在上海租界纷纷奏请开设。而北洋顺直义赈彩票为挤进上海彩票市场,更是引发了一场南(洋)北(洋)之争。这一阶段彩票呈现出两个特点:其一,奏请开设彩票的主题是赈灾善后,缺乏这一名目支撑专为商业牟利的洋商彩票公司很快被取缔;其二,在传统“官本位”影响之下,商办彩票受到地方政治权势的极大左右与影响。庚子之役后,为偿付巨额赔款,湖广总督张之洞请设湖北“签捐票”,获硃批允准,从而开中国近代官办彩票之先河。签捐当局所尝试建构的由官方行政管理、商业化行销运作的这一发行制度为签捐票的发行带来巨大成功。而随着内陆之地四川彩票总公司的设立,其较完善的彩票章程以及完备的机构设置,标示着晚清彩票业在发行制度、发行机构等方面的日趋成熟。晚清彩票在这一阶段所呈现出的特点在于:其一,奏请开设彩票的籍口已由“助赈”变而为“赔款”“新政”,从而与晚清社会的发展进程相呼应;其二,彩票开办的主体由“职商”转而以“官厅”为主,显现出晚清官方对彩票由“拒斥”“禁止”到“接纳”“争利”的态度、立场地变化,这一变化揭示了“财政战胜道德”的深层规律。之后,从南到北,从沿海到内陆,从地方到中央,实业彩票、破产彩票,各色名目的彩票纷纷籍口开办,晚清彩票日趋泛滥,弊漏丛生,民众舆论纷纷呼吁严禁彩票。为推进新政而倡导的风俗改良将禁止彩票提上了议事日程。而广东禁赌运动中将彩票定为禁止对象,从而率先拉开了晚清禁止彩票的序幕。1909年11月,江苏省谘议局提出“永远禁止彩票议案”,获得两江总督的支持,从而在其权辖范围内展开严禁彩票的行动。其后,浙江、湖南、河南、顺直等谘议局纷纷请禁彩票。民情所向,舆论所指,朝廷部臣亦纷纷请禁。宣统三年(1911)《大清暂行新刑律》刊印,其“关于赌博彩票之罪”一章中,首次以晚清法令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彩票。自此,晚清彩票在形式上结束它的第一个发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