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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医疗作为急救过程的第一阶段,是急诊医学的始发环节,有着救治的紧迫性、就诊的随机性、医疗环境的不可预知性、治疗条件的有限性、抢救的高风险性等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院前急救医疗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其医疗风险也高于一般的医疗活动,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各个阶段都容易引发医疗纠纷。文章通过对院前急救医疗现状、特点及相关医疗纠纷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梳理了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部分介绍了院前急救医疗概况,包括四种院前急救医疗模式(独立型、指挥型、附属型、综合型)和紧迫性、随机性、医疗环境不可预知性、治疗条件有限性、高风险性的院前急救特点,以及五个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阶段(通信、出车、现场急救、转运维持、交接),还有院前急救相关立法情况;第二部分笔者对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现状进行简单阐述,主要在所整理院前急救医疗纠纷相关案例的基础上,从医疗纠纷发生阶段、案件类型、医疗纠纷诉讼主体、证明责任、援引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第三部分着重探讨了院前急救医疗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主要提出:院前急救医疗法律主体问题、急救行为的证明问题、民事责任认定问题、法律适用和法律风险防控等问题;第四部分提出了准确界定法律主体、加强院前急救证据制度化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民事责任的认定水平、推进院前急救医疗法律规范的制订和实施以及强化院前急救风险防控等方面具体的对策建议。最后,本文立足价值分析,提出在维护患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的正当利益,在法律的框架内院前急救医患双方的权益平衡,从而促进我国院前急救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