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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直以来都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不能也无法避开农村土地问题,尤其是地权问题。作为“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对现代中国乡村地权问题的清晰认识。时至今日,农村地权关系仍是问题重重、亟待解决,学界对于地权改革莫衷一是、观点各异。改革和完善农村地权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对于中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均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现代中国乡村的地权逻辑实质上包含了三个层面:国家的地权逻辑,农民的地权实践,还有一个则是农民对土地的情感与心态,三者共同影响中国地权道路的走向。对现代华北乡村乃至中国乡村地权问题的探讨,离不开对上述三个逻辑的考察。本论文中,一至四章重点考察共和国时期的乡村地权变迁历程,五至七章则讲述发生在乡村里的有关地权变迁的故事,如农民的宅基地实践、村庄里的土地契约行为以及国家建设征地在乡村的推行。六十余年来,中国农村地权关系的不断调整,反映着农民与国家关系的反复变化。可以说,国家权力正是通过地权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变革,平衡着国家与农民、农村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另外,20世纪后半期华北乡村所走过的地权变迁道路图景,也并非简单的对国家条文下的村庄复制。面对国家在农地问题上收权与放权的数次变化,农民以其日常智慧与生存技能,做出了各种不同的反映与对策,并多有创新之举,他们的每一次探索都反映着农民对自身权益的理解与珍视。从事地权问题研究,同样绕不开对农民的地权意识与情感认知的理解。合理有效的地权安排定要考虑农民的情感接受与权益维护。共和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变迁,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向我们展示出,中国农村的地权制度设计及其实施,不仅与中国农村千千万万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密切相关,而且直接作用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还关涉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与败。六十余年来,我国所进行的历次土地制度改革与调整,对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产生了不同的作用与影响。地权制度的调整与变迁过程中,既有成功之处,又有惨痛的教训与经验。中国农村的地权制度设计及其实践过程表明,现有地权制度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因素与社会背景。集体化时代及其相应的制度设计并未随着新的时代的到来而戛然中止,它的影响仍然体现在农村方方面面,浸润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考察中国农村的地权制度变迁,需要有连续性和发展性的目光。中国六十余年农村发展的实践证明,地权明晰,农村就得发展;地权混乱,农村发展就将受阻。当前形势下,改革农村地权制度,关键在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克服与消除城乡对土地利用的不经济与不对称性。简单来说,在保持土地国家所有与农民集体所有的二元体制下,首先应赋予土地使用者平等的财产权。深化我国的地权改革,首先要明晰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农民与集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及其各自的产权权能。政策制定者应尊重农民的地权意识,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在国家、乡村与农民之间形成较为清晰的地权分割,给农民一定比例的土地权益。另外,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不失为当前地权改革的一个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