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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以来,尤其是近现代与当今的国内外艺术领域中,对艺术家的个性化创造,个人艺术风格的独创性的要求越来越重视。对于艺术创造者而言,能否形成具有唯一性和独创性的艺术风格已是证明其存在价值与成就的重要准则。艺术风格问题,不仅是当今艺术家本人所面临的严峻课题,而且无论是在哲学和美学领域中同样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尖端复杂的课题。尽管对艺术风格奥秘的理论探索贯穿了人类思想史的整个过程,从中国春秋战国、汉代、古希腊、罗马开始,文艺理论家、美学家、哲学家们都涉及过它,但多半是从修辞学或语言运用的角度有过零星的论断。像南朝,梁,刘勰的《文心雕论》有过对风格即人之礼法风貌的阐述及对修辞所提出的“风骨”等,亚里士多德关于文风的四种形式,优良的风格的基础是语言的准确性《修辞学》,贺拉斯关于语言“合式”的运用“诗艺”,郎吉驽斯关于崇高文风的根源是伟大的心灵,崇高风格的五个因素《论崇高》,布封的“风格即是人本身”《论风格》,歌德的《自然的单纯模仿、作风、风格》等等,虽然从康德、莱辛、维柯、席勒到黑格尔和马克思,从欧阳修、苏轼、石涛到梁启起、王国维都曾对风格问题有过一些精辟的论断,但从未有对风格问题进行系统化的阐示和论述。很少有从艺术风格的本质成因和艺术整体的美学高度来系统完整论述风格的问题。直至近代,瑞士的著名美学家,西方艺术科学的创始人之一海因里希·沃尔夫林的《艺术风格学》才将风格问题纳入正式研究,把文化史,心理学和形式分析融为一体,但他并没有对风格问题做系统化的方法论的陈述,只是通过形式分析方法的实际应用来理解美术史及其风格问题做出比较宏观的分析。也就是说他能够以比较科学视角、透视美术史、绘画、雕塑、建筑等和整体风格流派的产生与形式特点。然而并没有做出价值判断,只是为了美术史能够更清晰的断代和较为客观而科学的对风格的分类。因而他很少深入到艺术家个人风格形成的本质起因分析与阐释,但纵观艺术史不同时期的伟大里程碑,毕竟是由作为具有独创性的主体,具有不同个性的艺术家所创造和构成的。因此,本文着重从艺术创造主体、艺术风格本质的内在成因和规律进行透析、同时以方法论揭示艺术家个性化语言体系创造所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