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矛盾论的视角对我国农村社会冲突问题进行研究,并运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相关原理探索缓和化解农村社会冲突的路径。首先,对社会冲突的概念进行界定,我国农村社会冲突是我国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显性表现形式,是社会中涉及农民的各个主体间包括农民本身为其利益诉求或为实现其特定的目的而进行斗争、对抗的方式与过程。其次,根据矛盾的规模大小及主体的性质将我国农村社会冲突划分为五类:农村村民之间的冲突;农村宗族之间的冲突;农村治理主体之间的冲突;村民与农村治理主体之间的冲突;村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冲突。接着,运用唯物史观,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以及国家对农村的管理将我国农村社会冲突的演变归纳为建国后农村土地改革时期、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土地流转后至今四个阶段。并根据历史演进归纳出我国农村社会冲突的最新特点:冲突的主体发生变化;冲突主要形式变为有组织的依法抗争;冲突的社会舆论影响更大了。再次,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对我国农村社会冲突的成因进行分析,指出在我国农村社会长期存的五对矛盾:弱势农业与强势市场之间的矛盾;干部群众关系的矛盾;贫富差距的矛盾;农民进城与留守之间的矛盾;互联网时代网络信息冲击与农村传统思想观念间的矛盾。因此做好农村社会冲突工作必须要树立我国农村社会冲突将长期存在的观念;要辩证的看到农村社会冲突是会相互转化的,农村社会冲突除了消极作用间接的也会带来积极作用。要运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充分满足农村社会的物质利益要求,要抑制农村社会各类人民内部矛盾都向“官民冲突”演化趋势,防止农村各类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后,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提出六项解决农村社会冲突的对策建议:一是树立积极的社会冲突观,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各区域间的协调发展,逐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造成差距;三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缩小城乡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四是拓宽制度化利益表达渠道,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五是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农民法制意识;六是是重视宗族的作用以及传统乡规民约在解决农村社会冲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