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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目标。乡村振兴进程中,文化振兴尤为重要。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是乡村文化传承发展的载体,影响着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解决乡村文化发展落后、建设不力的关键抓手。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进行治理,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必经之途。协同治理理论是协同学与治理理论融合发展形成的新理论,启发我们从系统的视角去审视问题,该理论对处于开放系统下的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致力于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进行研究,在厘清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概念、治理内容及治理主体的基础上,尝试引入协同治理理论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进行治理分析,探究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在协同治理理论视阈下,提出提升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水平的对策,以期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观察视角。文章共有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研究缘起、研究目标、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部分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概念、治理内容、治理主体进行分析,以明确研究对象的概念及边界;第三部分引入协同治理理论,在阐明理论内涵的基础上,探究了协同治理理论对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适用性及启示;第四部分在协同治理理论视阈下,进行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治理分析。阐述了政府等主体对乡村公共文化物理空间及活动空间治理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当前治理中还存在着部分主体参与不足,多主体治理协同乏力等问题。其原因主要包括多主体协同意识淡薄、多主体协同责权不明确、协同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第五部分在协同治理理论视阈下提出提升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水平的对策,主张从重视多治理主体间协同意识的培育、明确协同主体的责权问题、健全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等方面展开行动;第六部分是结论与展望,主要总结了文章的核心观点及结论,并预测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治理的进一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