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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近些年来,“三农”问题日益成为严峻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作为经济问题,它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妨碍农业再生产的实现,而且引起工业品农村市场的萎缩;更可怕的是,农民难以支付子女最起码的义务教育费用,这又成为制约农民摆脱贫困的重要因素。作为政治问题,农民负担过重,加剧了农民和基层政权及干部之间的矛盾,不仅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作为社会问题,动摇了公平的社会价值观,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因而,“三农”问题将是中国经济与发展潜在的最大的危机。 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全面推进建立小康社会。要实现和完成这一目标,当务之急是要迅速着手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繁荣,稳步提高农民的收入。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重中之重是研究和探讨“三农”问题的根本成因。只有找准病因,我们才有可能对症下药,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小康社会的建立。 那么,“三农”问题的根本成因究竟是什么呢?从目前大量的理论探讨和具体措施来看,无论是小城镇战略、产业化也好,还是减轻那么农民负担、产业结构调整也好,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这些观点与措施忽视了农业经济运行的制度背景,割裂了工农产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往往是就“三农”问题来谈“三农”问题,因而其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三农”问题的解决,需要新的思路、新的切入点,必须放到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察。回顾历史,便不难发现:“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体制是我国“三农”问题凸显和尖锐化的始作佣者。 建国伊始,国家迫切地希望尽快地实现工业化,迅速摆脱贫穷落后的面貌。在缺乏实践经验和理论指导的情况下,由于前苏联工业化短期内的辉煌成就和相同的历史使命,我们全盘照搬了前苏联的一整套做法,即尽可能多地汲取农业经济剩余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以加速工业化进程。为节约国家的交易成本,我国逐步建立起“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制度安排,通过税收、金融和价格剪刀差渠道汲取农业经济剩余。同时,为服从、服务于这一任务,形成了城乡人口有别的社会福利体制,即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一系列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以及粮食、副食品供应等方面的福利;而农民基本上是自行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这一旨在加速工业化进程、节约政府的交易成本的二元体制,作为一枚硬币的两面:它在迅速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发展的同时,牺牲了农业、农村的发展与农民的利益。此时,由于城乡差距并不太大,“三农”问题虽然己经有所显现,但问题并不严重。 1978年底,农村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冲击下,从形式上说,城乡二元体制有了较大的变化:农产品统购统销体制被废止了,人民公杜解体了。但改革推行不久,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重心转向了城市。尽管农村改革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城市的改革进展的步伐更快,成绩更大。路径依赖理论说明,这种二元体制仍在延续。现在的事实也正是如此,无论是户籍制度、农业经营体制,还是农产品流通体制、农业财税投融资体制,依然是用计划的手段在管理农村的劳动力、土地与资本这三种生产要素的配置,依然源源不断地输出农业经济剩余,依然是城乡居民之间实行着有差别的国民待遇,同计划经济体制一样,农民仍然难以像城市居民那样享受诸如就业、医疗、教育和住房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尤其是现行户籍制度的束缚,不利于劳动力自由流动,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在家务农,生产成本高,税费负担重,收人低;进城务工,又受到诸多的地方政策的限制和歧视。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这种二元的、计划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加剧,从而加大了农业、农民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三农”问题的严峻,也就不可避免了。 二元经济当功成身退,一元经济应继往开来。如果说,工业化初期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制度安排是一种别无选择的权宜之计;那么,当工农经济力量格局发生根本转变的今天,我们的体制仍然锁定在依靠一个弱小的农业向工业和城市部门输血,既有。阵于社会公平,又损失经济效率。从我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早些年就应该由重城轻乡的阶段进人工农协调发展的阶段。由于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很难突破二元体制,因此要突破二元体制和路径依赖,必须有赖于国家和政府实施强制性的制度变迁。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以此来消除继续过度地转移农业经济剩余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农业经营体制、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加速户籍制度、农业财税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和城市化进程,赋予农民充分的、平等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最终实现农村的劳动力、土地和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