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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产权主体缺位和整理后新增用地指标流转机制缺位,是当前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广大农村探索了多种土地整理方式。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全面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常态化和继续化”的目标,《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出了“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工作,支持重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创新模式”的决定,该决定的出台,该决定的出台,为加快推进重庆的土地整理进程把好了脉、指明了航向。近年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缓解乡镇工业、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及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政府在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中,充分发挥了地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行为范围、行为作用等积极作用,推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重庆市垫江县政府,采取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市交易的模式,实现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地票交易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结合,促进了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发展。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试图对垫江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动因、问题,及其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关联度等进行分析,分析该县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对垫江县的调查研究,按照“问题提出—阐述理论—调查研究—结论建议”这样研究路线展开。第一部分阐述了本文选题的背景、意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文献回顾及发展回顾等。第二部分从样本选取、实证数据来源等方面对本文的调查研究进行研究设计。第三部分对垫江县政府在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中的地方政府行为进行调查分析。第四部分是研究结论和建议。本研究将采用文献分析、调查分析等方法,分析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动因和现状,试图从多角度研究垫江县政府组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市交易产生的原因和变化规律,分析当前一系列的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垫江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所带来的影响,在提出丰富和完善垫江县政府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建议基础上,对其经验和带来的启示予以总结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