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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一里程碑式的宣告昭示出我国法治建设的成绩,却也难掩官员贪污丑闻不断,司法不独立,判决执行难等新老问题纠缠下中国法治道路转型的艰难。法制体系的形成可以靠政治和社会精英们的建构,而法治的良好运行却需要秩序范围内全体成员重视和遵守,因为法治的运行是一个过程,不仅包括立法、更包括司法、执法、守法等多个环节,没有内源性的利益诉求,国家的法律体系再完备也无法得到包括执法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重视和遵守,而本文探讨的根本即是作为法治社会运行基础的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图景,以国家社会控制手段和市民社会娱乐手段的交叉地带——谍战题材影视剧作为研究蓝本。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三章。第一章主要阐释本文对“中国市民社会”概念的尝试进行的界定。要实现对中国式市民社会概念的界定首先要对“市民社会”概念这一西方舶来品的内涵与外延在理论和现实层面的形成、流变过程进行认真的梳理,试图理清市民社会概念的发展一直与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桎梏有关,而探讨中国式市民社会应有马克思主义广阔的理论视野和胸襟。从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出发,本文将其定义为:受到中国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和传统政治双重制约又反过来制约二者发展的一切社会交往形式即为中国式市民社会。第二章则是本文论述重点,首先对中国反特片、谍战片在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所经的三个阶段进行简要概述;继而分析谍战片所历的第三个阶段——新世纪谍战片的发展高潮产生的原因,通过比较谍战片与反特片在创作和出版发行运作方面的差异,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下揭示谍战片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和政治国家的消解和松动,政治国家对对市场的放权与监管,从而进一步揭示出中国市民社会的发展现状、趋势以及其与政治国家的互动形式。第三章则是在前文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状况的结论:中国特色市民社会已基本成型;政治国家依然势力强大;而中国市民社会将在与政治国家的温和互动中继续前行。